日前,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国家文物局决定对《古建筑结构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等10项标准再次开展申报工作。根据通知,申报单位要填写《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于2019年9月9日前报送至文标委秘书处。
以下是通知全文: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19〕7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各有关单位:
2019年7月,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办博函〔2019〕583号),根据申报情况及评审意见,为进一步调动各方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性,扩大遴选范围,提升工作质量,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古建筑结构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等10项标准再次开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详见《2019年度第二批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工作经验和基础的文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并熟悉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有2项及以上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在研且未提交标准送审稿的,不得申报。
三、经费申报
我局补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项,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四、项目周期
标准制修订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五、组织单位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标委”)秘书处作为本次申报工作的组织单位,具体负责标准申报、评审、立项的组织工作。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一式7份,于2019年9月9日前报送至文标委秘书处。申报书电子文档同时发至文标委秘书处电子邮箱。
(二)按照公开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由文标委秘书处组织召开项目立项专家评审会。
(三)我局将依据立项评审会结果,确定承担单位名单。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国家文物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 www.sach.gov.cn)上发布,方便申报单位查询和下载。
八、联系方式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梁雪菲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84623511
电子邮箱:wbwmsc@163.com
1. 2019年度第二批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2. 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模板)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转自: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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