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命名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等183个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负责人。
记者:请介绍一下“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相关背景?
答:“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文化和旅游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而设立的文化惠民项目。自1987年设立以来,在全国命名、培育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民间文化艺术品牌。2010年,“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被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列为保留项目,评审周期为3年。根据命名周期,文化和旅游部于今年组织开展了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
记者:请问在今年开展新一轮“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有着怎样的特殊意义?
答: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两个一百年”交汇的重要历史节点,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开展新一轮“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和建设工作,就显得意义格外深远和重大。具体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有助于挖掘利用各地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打造地方文化名片,增强文化软实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体现着中华民族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我国民间文化艺术根植于乡野沃土,为广大基层群众所喜闻乐见,蕴含着世代延续的文化基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2800多个县级、近4万个乡镇级行政区划单位中,很多都有自己独具一格的特色文化,有的是数百年传承下来的传统艺术形式,比如民歌、山歌、民族舞、地方戏等;也有的是近现代发展起来的比如钢琴、管乐、合唱、油画、农民画等新兴艺术形式,通过集中评审命名,帮助他们梳理、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树立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地方文化名片,对传承中华传统文化血脉、提升文化软实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是有助于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3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把握时代发展新趋势,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创新驱动,努力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重点就是要推动地方政府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作为基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特色民间文化艺术的纽带作用,用老百姓最熟悉、最喜欢的乡土文化资源,打造老百姓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吸引更多的基层群众参与文化活动、从事文化创造、享受文化发展成果,有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
三是有助于坚定文化自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各地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建设过程中,以本地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为依托,广泛开展展览展示、宣传推广等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引导基层群众加深对乡土文化的学习和认知,使广大群众成为本地特色文化的爱好者、传承者、创造者和传播者,培养广大基层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采取符合农村特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大力培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明,为建设社会主义美丽乡村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记者:本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工作包括哪些环节,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根据评审命名工作方案,本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工作包括各地开展省内评先及推荐、集中评审、现场抽查等环节,历时从3月到10月,最终提出了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议名单。
记者:请问本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主要设置了哪些评审指标?
答:为确保本次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公共服务司对评审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评审指标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部党组对本届评审命名工作的新要求,对评审指标作了进一步优化,设“项目现状”“发展规划”“融合发展”3项一级指标,文化艺术特色、活动开展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规划合理可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场地及经费保障情况、宣传推广情况、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情况8项二级指标。
记者:下一步,刚刚被命名的183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应从哪些方面加强建设?
答:评审命名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推动各地繁荣发展民间文化艺术的重要手段。新命名的一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创新后续建设,规范长效管理,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在新时期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具体来讲主要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引领一方风尚,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作为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要凭借在当地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场地,打造民间文化艺术特色服务空间,带动乡村文化记忆陈列馆、乡村公共文化创意空间等新型公共文化设施,做好阵地建设和服务,大力开展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与传承,通过创作、演出、展示、培训、交流等系列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充分领略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真善美和正能量,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风文明新景象,为乡村振兴凝聚精神动力。
二是带动一方发展,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打造成富民工程,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近年来,各地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推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成果转化,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业融合发展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下一步,要充分调动基层党委、政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大力发展民间文化艺术文化创意产业,以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主体建立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基地,拓展营销推广、电商运营、创业辅导等功能,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充分开发民间文化艺术研学游、体验游等产品和线路,培育特色乡村文化旅游新业态,拓展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从文化惠民工程“进化”为文化富民工程,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应有的贡献。
转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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