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西方某些政要、智库和媒体宣称“一带一路”倡议“损害各国主权”。主要论调有二:一是中国通过“债务陷阱”诱使“一带一路”参与国失去对项目控制权,“损害”这些国家主权。二是中方企业通过股权安排、长期租赁或者长期运营合同等方式,获得对 “一带一路”项目控制权,“侵蚀”参与国主权。这些论调违背事实,也不符合逻辑。
第一,原则上看,“一带一路”倡议从开始就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共”字凸显对参与国主权的充分尊重。倡议坚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不搞排他性,不走单行道,不强加于人,是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协商与合作来实现共赢,参与国都有获得感。
倡议的重大创新点在于推动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各国都有发展的权利,也都有各自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寻求各国发展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找到各方利益的汇合点,通过政策沟通、项目合作来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这种合作具有平等性、包容性、互利性,而非歧视性、排他性、自私性,因而就有了公正性、可持续性,这本身就蕴含对各国主权尊重,与霸权主义、强权政治、零和游戏下的“合作”有天壤之别。迄今,没有哪一项“一带一路”协议是“城下之盟”或“不平等条约”。
第二,国家层面看,中方高度重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债务可持续问题,项目合作不强加于人,不制造“陷阱”。首先,资金融通作为“五通”之一,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撑,债务可持续性攸关“一带一路”倡议的可持续性。“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倡议参与国多为发展中国家,由于金融体系不完善、融资渠道匮乏,项目投融资面临困难。为解决这一难题,“一带一路”倡议致力打造新型合作平台,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各类资本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既有中资机构,也有外资机构参与,组合形成“一带一路”资金保障体系,并出台系列投融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制定《“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其次,即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债务负担偏大问题,也与“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没有必然联系。有的国家债务是在参与“一带一路”合作前多年积累的,是从其他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大量借贷形成的,中国并非最大的债权方。来自中方的债务是共建“一带一路”项目的有效投资和有价值资产,增加债务对应的是增加有效资产,可以获得长期回报的资产。中方清楚,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大多集中在能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电信等大规模产业领域,这些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沿线国家负债能力差异较大,因此要注重投资风险、回报和财务可持续性等问题。在“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投融资问题上,中国始终坚持以经济效益为导向,根据项目国实际情况提供贷款,避免给项目国造成新债务风险和财政负担。
中方还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与境外金融监管机构建立正式的监管合作机制,提高跨境金融监管水平,中国已与数十个“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双边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方致力于同各方携手为“一带一路”建设的资金融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控,避免有关企业和参与国陷入债务泥潭,更谈不上故意构设“债务陷阱”来实现对有关国家的“政治控制”。
第三,企业层面看,“一带一路”项目的合作形式多种多样,外界把某种具体的合作形式与“侵蚀”主权划等号,是牵强附会的。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是否拥有长期股权、占比多少,是否签有长期租赁合同,是否获得长期运营权,成了美国舆论用来判断这些项目是否“侵蚀”参与国主权的标准。如果答案是“Yes”,就被判定为参与国主权受侵蚀。
这些企业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以及有关国家法规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中来的。不论是独资还是合资,不论是否控股、合作期限多少,只要符合国际规则和有关国家国内法以及发展需要,中国企业的存在就是无可厚非的,根本不存在脱离项目所在国各方面监督审查的情况。
“一带一路”倡议聚焦互联互通,涉及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往往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见效慢、盈利低、环境差、困难多、风险大,但又是参与国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很多西方企业避之唯恐不及,而中国企业迎难而上。对于公路、铁路、港口、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考虑到资金投入、回报周期、人才技术等因素,中国企业从实际出发,与有关国家商定具体合作形式和期限,并不涉及主权问题。根据美国舆论标准,难道持有49%以下的短期股权,不是“侵蚀”主权,而持有51%以上的长期股权,就是“侵蚀”主权?难道中国企业按照国际通行的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参与项目,就是“侵蚀”主权?照此逻辑,美国也有很多企业在中国以及很多其他国家投资参与BOT,他们在移交项目前,是否也应该称为“侵蚀”主权?
中国一直鼓励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自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葡萄牙等国签署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这有利于将中国的优势产能、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有效对接。美国一大批企业包括卡特彼勒、霍尼韦尔、通用电气等也早已参与到“一带一路”项目中来,对“一带一路”建设充满热情。按照美国一些舆论的逻辑,上述西方国家及其企业莫非成为了中国“侵蚀”其他国家主权的帮凶了?
如果说一些国际舆论用“损害主权论”给“一带一路”贴标签是出于误解,或者国内选举政治的需要等原因,那么美国散布“损害主权论”,给“一带一路”倡议泼脏水,扣上形形色色的“帽子”,更多的是从“大国竞争”的角度,试图靠抹黑“一带一路”来挑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关系,压缩中国与世界良性互动的空间。
“一带一路”倡议已成为国际上广受欢迎的公共产品。为美国自身国际形象和长远利益,美方与其处心积虑地挖“一带一路”的墙角,不如以更优惠的贷款、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特别是以平等、尊重的姿态来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自己不去做,还要不停地嚼舌头,阻止别人成功。对此,外交部发言人说得好:“如果他们愿意,那就让他们继续说,我们会继续加油干。谁是搅局者,谁是实干家,世人自会看得一清二楚。”(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战略研究所研究员贾秀东)
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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