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郝尧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坚持和弘扬正确义利观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6-09





  正确义利观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根据世界发展大势、针对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而提出的外交伦理原则。它以特定的思想内涵规定“一带一路”建设的价值取向,也必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更加充分展现其美好的价值追求,提升对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引领力。

  一、正确义利观确定“一带一路”建设的价值取向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要实现双赢。”亦即把中国的发展与世界共同发展结合起来,把实现中国利益与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统一起来,在“互利共赢”中发展同其他国家间关系。正确义利观以特定的理论内涵,确立了“一带一路”建设的价值取向。

  第一,正确义利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和理想追求。虽然在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长期并存的条件下,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处理国家间关系必须从实际出发,但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和对崇高理想的追求,赋予中国共产党“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和“中国要为人类做出较大贡献”的自觉,这成为“一带一路”建设鲜明的价值底色。

  第二,正确义利观弘扬新中国外交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十分珍视中华民族经过艰苦奋斗得来的独立自主,在外交中始终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舞台上积极发挥社会主义大国的作用。这包括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援助,尤其是对亚非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走在世界前列;支持第三世界国家反对霸权主义的正义斗争,反对侵略战争,免除最不发达国家债务,参与国际维和行动,推动以政治方式解决国际纷争,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等等,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力量。在70年的外交历程中,中国不接受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逻辑,不寻求霸权地位和欺侮他国,永远与发展中国家一起共同争取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尽力支持援助更加贫困的国家,但不附加政治条件,不将自己的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人;处理国际问题顾全大局、谋长远、守道义,以和为贵。由此形成了独立自主、天下为公、公平正义、互利共赢、服务发展、外交为民等优良传统。正是“以义为先”,中国也“因义得利”。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得到了一批亚非国家的大力支持;中国与亚非拉国家在20世纪50-70年代结下的友谊,为80年代开启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利环境。

  第三,正确义利观汲取中国传统义利思想的精华。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丰富多样的义利思想。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就义利概念、义利关系和义利取向等各抒己见,提出了纷繁复杂的观点。儒家主张“义以为上、重义轻利、贵义贱利”。孔子说:“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墨子合义和利为一,主张“义以生利”、义利统一;法家主张“重利轻义”“以法制利”;道家追求“义利两忘”。西汉之后,儒家的义利观成为主流,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取利有道等得到倡导。儒家义利观有着眼于整体利益的价值导向,但并非简单扬“义”抑“利”。在绝不容忍私利至上、不违背以道德为最高价值的前提下,也有尚义而不排斥利、兼重义利之说,如荀子的“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董仲舒的“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王夫之的“出利入害,人用不生”,颜元的“义中之利,君子所贵也”,等等,将义利辩证统一起来。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这种义利观涵养了中华民族深厚绵长的崇德尚义传统,成为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一以贯之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它所包含的“天下大同”“协和万邦”“君子喻于义”“君子义以为质”“言必信,行必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德不孤,必有邻”“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等等思想观念,以鲜明的民族特色,即责任重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群体高于个体、和谐高于冲突等等,构成了中华文明独特价值体系的重要方面,是认识、解决现实义利矛盾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也是“一带一路”建设价值取向的文化根基。

  二、“一带一路”建设彰显正确义利观的美好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旨在同沿线各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实现共同繁荣。”因为“中国人民深知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的艰辛,对各国人民取得的发展成就都点赞,都为他们祝福,都希望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好,不会犯‘红眼病’,不会抱怨他人从中国发展中得到了巨大机遇和丰富回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484页)中国的发展得益于国际社会,也愿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可以说,“一带一路”倡议饱含“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情怀,张扬中国谋求“对人类有更多贡献”之大义。共建“一带一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顺应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时代要求,顺应各国人民过上更好日子的强烈愿望。从亚欧大陆到非洲、美洲、大洋洲,共建“一带一路”为世界经济增长开辟了新空间,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搭建了新平台,为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拓展了新实践,为增进各国民生福祉作出了新贡献,成为共同的机遇之路、繁荣之路。

  “一带一路”建设以尊重各国主权平等、和平共处等原则为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曾指出,“主权是国家独立的根本标志,也是国家利益的根本体现和可靠保证。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各国应该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这些都是硬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任何时候都不应动摇。”尊重国家主权平等,就是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都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应该尊重彼此主权、尊严、领土完整,尊重彼此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对国家主权平等和各国核心利益的尊重,既是对主权国家“利”的维护,也是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应坚守的“义”。

  “一带一路”建设聚焦发展问题,切合各国迫切需要。在西方主导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南北发展严重失衡,各国宏观经济调控难度加大,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不能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全球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导致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等,使“发展赤字”成为“痼疾”,解决发展问题成为各国的根本利益所在。“一带一路”建设聚焦发展这个根本利益问题,让沿线和世界各国分享中国的发展机遇。例如,通过开展产业合作,抓住新工业革命发展的机遇,培育新业态;通过开展金融合作,建立稳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创新投资和融资模式,发展普惠金融;通过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等等,既改善各参与国的基础条件,又提升各国产业的科技水准;通过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一带一路”建设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共商”就是集思广益,好事大家商量着办,使“一带一路”建设兼顾双方利益和关切,体现双方智慧和创意。“共建”就是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的,不设门槛、不搞强制义务,国家不论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都可以参与其中。“共享”就是实现互利共赢,让实际的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参与国及其人民。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说明“一带一路”追求的是百花齐放的大利,不是一枝独秀的小利,是沿线国家的共同繁荣;它超越了“非义即利”的简单对立和“我者”“他者”的简单划分,在尊重参与国的权利和利益中突出合作共赢的要求;它强调平等基础上的利益交汇,强调共同参与中的利益分享,传达了弘义融利的指向。同时这一原则还表明中国虽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但决不走殖民者的掠夺老路,决不效仿资本家的唯利是图作法,也不会像有的国家只是为实现自己的一己私利。正因为如此,“一带一路”的参与国不断增加,一个赞同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和共赢的“朋友圈”不断扩大。

  三、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提升正确义利观的引领力

  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球扩张,国际关系、国际秩序遵循的是“资本为王”的逻辑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资本最大限度逐利的“天性”驱使下,无论是西方国家的殖民主义扩张,还是西方大国主导的进程,都造成世界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两极分化不断加深;少数西方大国为维护、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利益,还采用政治干涉、经济制裁、外交孤立、军事威胁和文化、意识形态上的心理战等等手段,排除其所认为的“利益威胁”,造成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紧张、战乱。少数西方大国重利轻义、见利忘义,将自身利益算计凌驾于国际公正大义、人类共同大利之上,却善于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要求包装为“普世主义”“国际道义”的幌子,并利用其控制的国际话语权大肆招摇,粉饰口惠而实不至的“支持”、附加各种条件的“援助”,为操控、掠夺、侵略别国的行为辩护,表现出极大的虚伪性。

  正确义利观从人类已经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出发,强调人类整体利益和互利共赢的重要性,又保持对民族国家核心利益的真实关切;既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注重国家之间的平等,又主张给予特定的贫穷国家一定的单方面优惠和照顾;既强调义利辩证统一,寻求国际正义的建构与维护、国际道义的倡导与追求,也着眼于大国的国际义务;倡导经济发展中的广泛合作、互利共赢,却不会附加政治条件,将中国的意愿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人。由此正确义利观将功利和道义有机地结合起来,超越了狭隘的民族利己主义和无视民族国家核心利益的世界主义,能够为建构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提供道德基石,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价值引领。

  “一带一路”建设是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政治制度、不同文明、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大合作。支撑这一合作可持续推进,不仅需要利益共享,而且还需要价值共识。从“一带一路”建设五年多的情况来看,由于政治制度、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加上少数国家的挑拨、抹黑,一些相关国家对中国存在认知赤字、误读误判等问题,往往成为阻碍一些合作项目推进的主要因素。这些问题从根本上看是价值共识的缺失。在“一带一路”建设的顶层设计中,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是核心内容,通过“五通”来塑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互容。尤其是民心相通,重在打造最基础、最坚实、最持久的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文基础,是“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的必要条件。所以,一带一路建设要坚持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共同推进,注重在人文领域精耕细作,尊重各国人民文化历史、风俗习惯,加强同沿线国家人民的友好往来,为“一带一路”建设打下广泛社会基础。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做好“民心相通”,就要围绕正确义利观凝聚价值共识。这不仅是把正确义利观的精神要义融于各大项目、大工程的执行过程,在修铁路、修学校、建医院、解决饮用淡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贸易发展和金融合作等等实践活动中让各国人民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而且还要更加广泛、深入地加强人文领域的合作,扩大文化贸易的规模,开展各类文化年、旅游年、艺术节、体育赛事、青年交流、智库对话、企业形象展示和民间交流活动等等,增进各国人民对正确义利观的认同与共识,从而为“一带一路”建设夯实民意基础。(作者为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杨军、郝尧丽)


  转自:红旗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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