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古迹,突起贼心,顺手将文物据为己有,可惜到手的赃物还未看清楚到底长啥样,就被人赃并获。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以被告人丁大斌涉嫌盗窃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去遗址一探究竟
入选“2018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的张家港黄泗浦遗址,是鉴真和尚第六次东渡的起航处。今年元旦前夕的一天中午,张家港市公安局突然接到黄泗浦遗址考古发掘工作人员的报警电话,称在遗址发掘处有人偷走了刚发掘出来的文物。
警察迅速赶至案发现场,根据报警人的指认,民警在现场抓获一名可疑男子,并在他停放在遗址附近的轿车内查获了一个瓷瓶。
经进一步侦查,原来这个名叫丁大斌的中年男子系张家港当地人,自小痴迷各类古玩,对各地古迹的讯息也颇为关注。一天在浏览某论坛时,丁大斌无意间获知张家港黄泗浦遗址正在发掘的消息,这“天大的喜讯”简直让他高兴坏了。他连夜做足功课,第二天午休时便驱车赶去一探究竟。
信步参观发掘现场
刚到遗址现场入口,一块由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立的石碑就让丁大斌兴奋不已,那上面赫然写着“黄泗浦遗址”五个金色大字,还标明了这个地方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由于时值午饭时间,发掘工地上的工作人员都陆续去吃午饭了。丁大斌见状,绕了几个小道,直接进入了遗址1号大棚内,没走几步便看到有两口已经发掘出来的古代棺材正放置在棚底地上,他快步走近,探头想去细看,并伸出手打算摸一下棺木材质。恰好一名工作人员路过,及时喝止了他的行为。
随后,工作人员向丁大斌耐心说明,目前遗址还处于发掘阶段,因此是半封闭的,来人参观可以,但只能在遗址上方四周的小路上看,不能进入工作现场,更不能去触碰现场的任何东西,因为所有东西都属于保护文物。
丁大斌连连点头表示明白,也信誓旦旦地答应了工作人员所叮嘱的话,并顺从地离开1号大棚,去规定允许的地点参观。
工作人员见他态度诚恳并很配合,也便放心离开。
随后,丁大斌再次信步参观起了遗址发掘现场,当他沿着小路走近遗址2号大棚一条正在抽水的古河道时,远远看到河道上面有一座古式方桥,露出的河床上还有一些残破的瓷片。虽然沿路都树立了一些写有“考古现场井深勿入”的警示牌,但那些散发着浓浓古韵味的瓷片让丁大斌欲罢不能,顺着河道旁挖出来的楼梯就走了下去。
拿走瓷瓶放车里
在裸露的河床上仔细逛了一圈,丁大斌在河床中心位置发现了一个完整的瓷瓶正斜躺着陷在河泥中,周边是破碎的瓦罐以及一个头骨。由于当时放眼所及的河床上,只有这一个瓷瓶是完整的,丁大斌好奇心愈盛,上前扒开河泥,将瓷瓶取出,拿在手里仔细端详起来。当时的瓷瓶内外都是淤泥,几番擦拭都未能看清楚上面的图案,丁大斌突然萌生了将这个瓷瓶占为己有、回去慢慢研究的念头。于是,他环顾了一下四周,趁着无人,拿起瓷瓶便跑,后直接将瓷瓶放到了自己停放在遗址外面停车场的汽车里。
丁大斌想着这瓷瓶毕竟是从遗址现场取出来的,那肯定具有一定的年份特征和历史价值,而最了解这些的,不外乎就是发掘现场的考古专家们。略微纠结了一下之后,他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意犹未尽地回到遗址现场,与吃过午饭回来的工作人员们闲聊套话,想要多了解一点黄泗浦遗址的历史以及所偷瓷瓶的相关情况。
没多久,就有工作人员发现河道中心那个唯一完整的瓷瓶不见了。看着这个求知欲旺盛、不停追问遗址相关信息的参观人员,工作人员开始起疑,并质问是不是他拿走了那个瓷瓶,“那可是文物,将来都是要放到博物馆去的,拿走是犯法的!”心虚的丁大斌,禁不住几下盘问便开始支支吾吾,工作人员随即报了警。
案发后追悔莫及
专家介绍,从丁大斌车上收缴的这只瓷瓶属于宋代韩瓶,是一件比较完整的文物。这种韩瓶是一种流行于南宋和元朝时期的瓷瓶,是当时军队士兵取水的工具,其功能相当于现在的军用水壶,此类器具的发现对研究当时的文化、军民的生活习性有很大帮助,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经鉴定,该宋代韩瓶属于一般文物,价值人民币800元。但由于这个刚发掘出来的瓷瓶还没来得及进行出土位置定位、拍照等考古发掘程序,因此丁大斌的行为已经对发掘现场原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破坏。且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盗窃一般文物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当时我只觉得这瓷瓶是一个年代久远的艺术品,一时鬼迷心窍偷了它,我真的没料到会这么严重。”追悔莫及的丁大斌双手捂着脸,不停地低声抽泣。
检察官提醒,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破坏、盗窃文物的行为都属违法。时光不可逆,文物不可再生,每一处古迹遗址的考古发掘,都渗透着国家、政府和每一个考古工作者的努力和汗水。希望广大民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切莫以身试法。
考虑到丁大斌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相关损失已经挽回,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罚金人民币1500元。
转自: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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