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运河是中国古代建造的伟大工程,是世界上距离最长、规模最大的运河,充分展现了我国劳动人民的伟大智慧和勇气,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文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推动《纲要》落实,2018年9月和2019年4月,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调研组,深入到大运河沿线8省市40多个市区县、50余处大运河文化遗址进行调研。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迎来历史最好时期
大运河由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三部分构成,全长近3200公里,开凿至今已有2500多年,是中华民族最具代表性的文化标识之一,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物质和精神财富,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尽管今天它的某些功能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它的历史文化价值却历久弥新、更加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其中有3个重要里程碑值得铭记:
——申遗成功,让古老的大运河向世界亮出金名片。2014年6月,中国大运河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标志中国大运河正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这既是对中国人民伟大创造和智慧结晶的认同,又丰富了世界文化遗产宝库。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指明了方向。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通州区调研时指出:“保护大运河是运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遗产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纲要》印发,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2月印发的《纲要》,是广泛听取运河沿线8省市、中央有关部委、专家学者意见基础上形成的一份重要文件,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从国家战略层面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为新时代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描绘了宏伟蓝图。
千年古运河,逢春展新姿。我们在大运河沿线调研时看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办、国办印发的《纲要》,极大调动了沿线各地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保护传承利用大运河文化的积极性。大运河沿线8省市都成立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专项工作组,由省(市)委书记或省(市)长担任组长;沿线省市县(区)制定了各自的大运河保护建设实施规划和行动计划,有力推进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古老的运河正在展现喜人的新姿。
大运河沿线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得到加强,情况令人鼓舞。北京、浙江等地遗址腾退、文物保护修缮步伐加快,北京通州启动了张家湾古镇、桥闸码头总体规划保护等相关编制工作,完成了燃灯佛塔的主体修复工程。江苏镇江扎实推进京口闸保护修复、西津渡提升等34个重点项目,并明确相应投资计划。天津通过建立传承机制、开展传播展示、纳入旅游规划等措施,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天津泥人张、津门法鼓、杨柳青木版年画等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河南在古荥汉代冶铁遗址博物馆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大运河遗产档案和监测系统,为相关研究提供了丰富文献资料和翔实数据。
大运河沿线生态环保趋势向好,景观环境质量和沿岸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升。目前,大运河沿线各省全面建立河长制,沿线水环境实行按月全面监测,江南运河江苏段、淮扬运河、中运河段进行了全面治理和保护,山东段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苏北段水质整体为Ⅱ—Ⅲ类,河南段水质断面整体达标率4年来提升了67个百分点。安徽加强大运河保护区划内的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实施了柳孜运河环境整治绿化景观展示、大运河泗县段环境整治等一批重点项目,以环境整治保障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大运河沿线文旅产业发展迅猛,新业态新产品不断出现。在大运河沿线考察,这样一组数据令人振奋:2018年,大运河沿线8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已超过全国的50%;文化产业增加值占8省市GDP比重达到5%以上,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1个百分点;沿线有93个5A级景区,1217个4A级景区,旅游总收入超过5万亿元,大运河沿线已经成为我国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脊梁带。济宁市委领导介绍说,济宁坚持文旅融合与文经融合一体推动,着力提升大运河济宁段文旅融合品质。他们整合微山县、鱼台县、太白湖新区的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南阳古镇景区等5个景区,启动了微山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推出儒风运河休闲之旅、水浒运河探访之旅等15条运河旅游线路。
大运河沿线跨区域统筹协作意识增强,跨区域合作增多。我们考察了解到,大运河沿线区域内水利、交通、文物等部门正在探索建立协调机制。京津冀三地建立了跨区域合作的信息共享、利益共享和利益补偿机制,并同步治理北运河。在2018年世界运河城市论坛上,由世界运河历史文化城市合作组织(WCCO)主导,扬州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西湖、北京颐和园等运河城市景区,联合发起建立运河城市精品景区合作机制,联合打造大运河旅游精品新线路,大运河沿线省市间联动日益活跃。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在运河沿线走访调研时,我们也发现一些值得重视、需要解决的情况和问题:
——保护力度不够,内涵挖掘不深。考察中发现,大运河沿线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有些河段在考古勘探、遗址保护、文物修缮等方面欠账较多,一些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及时保护修缮;有些地方在发展经济、旅游开发过程中,部分遗存被损毁、侵占和文物盗挖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重视地面景观,忽视考古发掘保护倾向也较为普遍。同时,大运河沿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不足,一些非遗项目存在传承人年龄偏大、后继乏人,项目展示传播缺乏平台和资金等问题,面临生存发展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文化遗迹底数不清,文保人才短缺。一些基层干部和专家学者反映,当前大部分运河流经区域未进行过系统考古发掘,地下文物遗存分布情况不清;同时,地上文物遗存情况底数也不清楚,大量低级别和近现代文物遗存在很多地区没纳入保护视野。大运河历史文献档案资料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历代治水思想、工程、河务、漕运、运河区域社会发展状况等,目前对文献档案也缺少系统全面梳理和收集,且没有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划和工作机制。此外,缺少文保人才也是个大问题。目前,基层单位文物保护力量普遍缺乏,招不来、留不住。
——水质较差,生态环境治理薄弱亟待改善。我们在沿线考察时看到,目前水的问题比较突出:在黄河以北,大运河大部分河段常年干枯或演变成季节性河流,部分河道淤积、富营养化严重、水质较差;沿线部分在用古代水利工程管理失范、严重老化;违章建设、违规排放等行为时有发生;有些居民环保意识不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难度大;大运河防洪、排涝、供水、航运、环境、生态等多功能的冲突不断出现。从目前情况看,大运河黄河以北河段解决“有水”是主要矛盾,黄河以南至江浙河段改善水质的“清水”任务则十分艰巨。
——开发项目缺乏统筹设计,同质化明显。大运河沿线各类文化生态资源活化利用形式和途径较为单一,部分优质资源长期闲置,与相关产业的融合程度较低,传承利用的质量还不高。调研中还发现,无论是京杭大运河还是隋唐大运河,沿线也出现一些打着文物保护旗号,兴建各类园区、开发房地产等建设项目,跑马圈地现象突出。
——政策法规不完善,层级较低。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协调大运河宏观决策、规划建设、多部门协调和社会管理等方面还不能满足保护管理需求,现有涉及大运河的相关规章制度也是各管一事,还不能完全覆盖大运河的整体保护。2012年,文化部颁布的《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属部门规章性质,且仅适用于文化、文物领域。当前,亟须尽快启动国家专项保护立法,有关的法律规章也需要评估。
——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大运河纵跨8个省市,涉及众多行业部门,“九龙治水”现象明显,部门间协调配合还不够,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同时,大运河沿线省际之间、市区县之间不同类型的利益诉求多、矛盾多,协调起来难度大,缺乏跨区域协作的有效平台。
另外,在沿线的保护利用工作中,还有一些现象令人忧虑:规划设计重“物”轻“人”。一些古镇古村和历史街区的近期及远期保护利用方案,大多关注广场建设、道路绿化等物质载体的改造修缮,有的仿古建筑与当地运河古镇风貌并不协调。功能业态重“客”轻“主”。走访村镇时,现场随机询问当地居民,大多对其所在村镇的保护情况知之甚少;在与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交谈中,普遍感到基层政府期望把古镇古村当成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摇钱树,在功能布局上注重旅游开发,在商业业态上过度迎合游客趣味。文化挖掘重“硬”轻“软”。一些古镇古村的重点文物建筑、遗址、河道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正在积极进行,但对这些村镇的历史源流、民风民俗、运河传说故事、传统技艺等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整理严重滞后,百姓的运河文化记忆逐渐模糊,与运河的情感联系日渐淡漠。
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需要新认识新理念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传承利用好大运河文化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纲要》,关键在于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高起点谋划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建设的是大文化,包含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丰富内涵。正如《纲要》列举的保护传承利用重点任务,包括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城乡区域统筹协调等多个方面。因此,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文化”两字的深刻含义。这里的“文化”,不是小文化,也不是中文化,是大文化,具有“文明”概念的广阔内涵。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应树立系统思维和整体观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保护、传承、利用等各项工作,我们要建设的既是一条璀璨文化带,也是一条绿色生态带,还是一条特色旅游带。
——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文化是主线是灵魂,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是第一位的要求。大运河沿线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高度富集的区域,集聚了大量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文化瑰宝通过大运河这一条金丝线串联在一起,成为一条流动的文化带。在大运河贯穿南北近3200公里沿线上,有物质文化遗产1200多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50多项。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首要的任务是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发掘、保护和展示。
与多数文化遗产不同,大运河文化遗产有其特殊性:大运河是流淌的、活态的,不是静态的文化遗产;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分布不是一个点、一个面,而是由点、线、面共同构成的巨型带状大遗产;大运河文化遗产今天总体上仍在使用,并不断被注入新的内涵。这种独特性,决定了对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应是守成的静态保护,而应该是积极的活态保护。这种活态保护,既包含科学保护,也包含有效功能延续和合理利用,是对文化遗产保护提出的更高要求。通过活态保护,一方面维护遗产的价值内涵和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另一方面按照适度、合理、可持续等要求,充分发挥其文化传播、水利航运、旅游休憩等功能。
——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水是命脉和基础,实现主要河段有水和生态改善是当前焦点,也是沿线群众的热切期盼。历史上,运河及运河沿线城镇,都是因水而生、因水而兴。《纲要》鲜明提出要实现主要河道全线有水、生态环境根本改善的治理目标,致力于保护修复一条“有水的运河”。调研中,沿线各地干部群众谈论最多的是水的话题。在河北景县运河边上,满脸沧桑的农民徐连才满怀深情地向我们讲起运河的船夫号子和过去的运河生态,他最大的愿望是“运河常有水,有干净水”。在运河沿线考察,人民群众对运河水的期盼令我们十分感动。
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在保护各类文化遗产、人文景观风貌真实性、完整性基础上,应着力推进运河河道治理。河道治理应以恢复整体河道的基本属性为主,属于自然河道要注重保持其自然性,是人工河道要保护其科学性、生态性。要把运河治理同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和全线关联的主要江河湖溪治理统筹起来,尽可能恢复运河水系的自然属性,产生泽润中华半壁河山的生态效果及其他多种效果。
为做好“水”这篇大文章,运河沿线各地多管齐下,都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治理。江苏淮安市委市政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抓紧抓实青山绿水规划治理工作。去年以来,共实施382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同时完成17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新建生态样本河道62条,淘汰一批低端低效产能,创建成了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河北沧州市是京杭大运河流经最长的城市,大运河在这里形成了一处独特的“Ω”形大弯,历史上由于长期缺水少水,河道里杂草丛生,坟冢座座,苗圃、鸡窝等私搭乱建非常扎眼。年近七旬的市民陈立新说:“过去,这里环境脏乱差,到河边遛弯儿,是需要勇气的。”一年前,沧州市在大运河“Ω”形大弯3.61公里河段实施环境卫生清理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河道清淤、垃圾清理、拆迁拆违、生态修复,建起了大运河生态修复展示区,现在这里成为群众亲近自然、感受运河的“人气”场所。
——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人是中心是根本,古镇活化、旅游开发、产业发展等都应紧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东南四十三州地,取尽膏脂是此河。”历史上大运河曾出现“与民争水”的激烈矛盾,为保运河水位、漕运畅通,官府限制水系区域内百姓用水,屡屡激起民愤。今天,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活化利用、旅游开发、发展产业时,不忘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着力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把大运河还给人民。
在大运河沿线考察得知,以文旅融合和村镇建设为载体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强沿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已成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强大动力。大运河淮扬段加快推进盐业盐商主题展馆群、隋炀帝墓考古遗址公园等项目改造工程,重点打造了邵伯、湾头、瓜洲等运河风情小镇。大运河浙江段沿线集聚了70余个以茶叶、丝绸、湖笔、黄酒、书法、时尚、旅游、金融等产业为主导的特色小镇,赋予了浙江大运河文化新的时代内涵。
小桥流水,古巷通幽,漫步在浙江乌镇的古街深巷,我们感受到了历史积淀和时代气息相互辉映。从1999年进行古镇旅游保护开发到成为享誉世界的“互联网小镇”,乌镇探索出了一条水乡文旅融合新路,让历史的运河焕发出时代的新貌。2018年乌镇所在的桐乡市接待游客2286.57万人次,同比增长12.61%,实现旅游收入281.68亿元,同比增长15.38%。
在乌镇,世代居住的群众没有因为旅游开发而背井离乡,他们仍然是乌镇的主人,是发展的受益者。这种模式,对现在一些古镇的保护修复是有参考借鉴意义的。但也要看到,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或企业把某些古镇整体买下来,把原来居民全部迁出或安置到镇外,然后引入商户进来经营。这种模式不仅破坏了历史城镇的真实与完整,不利于相关文化遗产和原生态文化的保护传承;也没有坚持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高质量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是民族的愿景、时代的呼唤和庄严的使命。《纲要》已就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要抓住关键环节,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使大运河重现昔日的神韵并焕发出新的光彩。
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贯彻落实《纲要》作为改革发展重要任务。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上来。应有组织地开展《纲要》宣介宣讲工作,帮助大运河沿线各地深入了解《纲要》精神和规划要求,并及时回应地方关切和诉求。
推进法治建设,抓紧完善立法和健全大运河保护法规体系。在已有法规基础上,参照《长城保护条例》方式,研究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根据区域差别加快地方立法,沿线各省市出台大运河保护管理办法,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广泛开展依法行政、遵纪守法教育,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内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沿线地方区域之间的关系和《纲要》实施中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的关系。建议尽快启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省市之间、区域之间协作的指导,依法协调解决省市之间、区域之间的利益纠纷,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工作,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避免急功近利和盲目乱建;鼓励沿线城市错位发展,因地制宜建设陈展空间,量力而行建设各具特色的博物馆、展览馆;引导地方形成省、市、县、乡、村保护管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由“政府主导”逐步过渡到“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的运行管理模式,发挥好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的“两个积极性”;发挥中国文物学会和地方学会的作用,吸纳更多的大运河保护志愿者,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公益性基金会参与大运河保护公益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通过支持兴办实体、资助项目、提供服务等形式,鼓励非公企业、社会基金、民间团体积极参与。
讲好“运河故事”,加强相关学术研究,充分挖掘大运河文化丰富内涵和独特价值。建议组建国家大运河文化带研究和咨询机构,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统筹隋唐大运河、京杭大运河、浙东运河文化带研究;重点开展对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等的专题研究;高校和科研部门要加大对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力度,各地要完善基层文保队伍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构建区域互动合作机制,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等国际组织交流合作等。
建立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有序健康发展。建议进一步明确代表国家行使大运河遗产及附着的土地国家所有权的国家机构及其权利和责任;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对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机构及其负责人职责予以公示,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接受全社会监督;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干部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建功立业,把推动大运河文化带高质量发展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考核评价重要标准。
长期以来,全国政协委员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有着深厚的感情。从五届全国政协开始,几乎每年都有相关的提案或调研。2019年5月,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建言资政。推进大运河保护利用,已成为政协委员的一份文化情怀和历史责任。我们坚信,只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抓好《纲要》落实,坚持不懈地把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抓下去,中国大运河这条巨龙,定会焕发勃勃生机,展现夺目风采。(转载自《求是》杂志2019年第15期)
转自: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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