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男孩叫小帅,有个女孩叫小美……”快语速的解说,加上影视剧剧情混剪的片段,让3分钟看完一部电影、10分钟看完一部电视剧成为现实。2020年开始,将影视剧的男女主角统称为“小帅”和“小美”的影视剧混剪作品,逐渐受到了网友的青睐。影视剧混剪短视频在获得巨大流量的同时,也一直备受侵权争议。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下称《细则》)。《细则》中包括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等规定。
12月19日,记者走访省城多个短视频制作团队发现,多数从业者表示,《细则》给之前野蛮生长的影视剧混剪短视频行业套上“紧箍咒”,行业发展需要规范。同时,也希望在版权方面,各方通过合作谋求共赢。
《细则》备受行业关注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12月15日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其官网文章称,协会组织有关短视频平台对2019版《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对原有21类100条标准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完善。新版《细则》规定,短视频节目等不得出现“展现‘饭圈’乱象和不良粉丝文化,鼓吹炒作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狂热追星、粉丝非理性发声和应援、明星绯闻丑闻的”“引诱教唆公众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交易、炒作的”等内容。
《细则》的发布,备受行业关注,太原非凡文化总监申谦表示,《细则》一出,其所在的6个近500人短视频从业者微信群中,相关讨论就达到300多条。“《细则》出台后,对于行业有着规范作用,可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之前行业中对于偶像剧视频的剪辑,可以得到粉丝的支持,不少从业者热衷于剪辑此类视频。同时,不少短视频制作者为了流量,还会剪辑制作偶像对比、恶意炒作的视频,引发粉丝‘互撕’,为不良网络文化提供土壤。”申谦说。
“针对备受公众关注的短视频泛娱乐化、低俗庸俗媚俗,以及泛娱乐化恶化舆论生态、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不良节目、违规传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片段、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播出境外节目等典型突出问题,《细则》为各短视频平台一线审核人员提供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工作指引。”太原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秘书长高宏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细则》共有100条内容,第93条中,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内容,直接引发网友热议。在#短视频不得未经授权剪辑影视剧#话题下,有网友表示了对未来可能无法观看影视剧混剪短视频的担忧,也有网友认为,此《细则》可能会导致在视频网站、论坛、ftp站点上传视频音频文件的博主直接失业。
从业者布局转型
“影视剧混剪短视频之前一直是吸粉的流量密码,无论是剧情介绍类的,还是评论类的,有些账号短短2个月就可以圈粉十几万。”说起经营影视剧混剪短视频账号,太原短视频从业者胡新泽到现在还记得去年此类账号圈粉的能力。“影视剧混剪门槛较低,容易上手,因而吸引了众多参与者。身边不少同行手里都有十几万,甚至上百万粉丝的混剪短视频账号。虽然账号越做越大,但对于版权问题,其实不少从业者也不清楚其中的界限。近期,也听说有账号管理者被版权方起诉的案例,加之《细则》的发布,不少从业者也在考虑转型。”
据此前证券时报统计,以抖音平台为例,目前该平台上粉丝数量超过百万、且更新较为活跃的影视剧剪辑博主超过100名。《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该中心对10万多名原创短视频作者、国家版权局预警名单及重点影视综艺作品的片段短视频进行监测,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涉及点击量高达2.72万亿次。
进入4月以来,影视行业连续两次集体发声,向短视频侵权说不。而在6月3日成都举办的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长视频平台的高管们齐发声,痛批短视频盗版、侵权现象。
申谦则坦言,今年年初开始,影视剧混剪短视频侵权的问题就已经受到了广泛关注,不少从业者已经开始布局转型,将粉丝量大的账号向别的领域和方向引导。“今年,不少行业协会和拥有版权的影视剧大公司密集发声,身边不少从业者也感受到了压力。太原短视频从业者因为版权问题,也进行过多次座谈。携粉丝转型已成为不少从业者的共识,只是目前都还没有太好的方向,转型成功的更是少数。”申谦说。
套上“紧箍咒”促规范
记者注意到,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现有会员单位700余家,包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机构,中影、华策、慈文、正午阳光、完美世界等影视节目制作公司,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优酷、爱奇艺、B站等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覆盖了网络视听行业全产业链。
山西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副秘书长、山西广播电视台视听融媒体中心主任朱瑞表示,该《细则》虽然属于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但是由于会员单位涵盖面大,对于行业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于行业具有自律约束力,权威性不容小觑。除了版权问题,影视剧混剪短视频在内容呈现方面与传统视听节目有很大区别,有时为了追求流量,常常曲解作品思想,造成歧义。“影视剧混剪短视频账号管理者在编辑短视频时,应该对作品通盘考虑,树立红线意识。”朱瑞说。
“我们的会员单位中,从事短视频制作的不在少数。《细则》的发布,规范了行业行为,营造出短视频发展的一个健康环境。”太原新媒体协会秘书长马敏说。
“我的影评账号运营多年,我支持规范行业,打击侵权,但为了几分钟的影评,支付高昂版权费用也不太现实。未来我们将何去何从,难道只有转型这一条路?”在太原从事影评短视频运营的胡凯兴对如何不触发“紧箍咒”发出了疑问。为此,记者咨询了太原德昭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帅,其表示,“并不是所有利用影视剧再次剪辑成的视频,都会构成侵权,这其中有个‘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范围。从评论一个作品的角度出发,有范围地使用个别片段,即在‘合理使用’范围内,但简单地将影视作品进行切条、搬运,则可能构成侵权。”
“影视剧版权与剪辑短视频并非相对立的,不少影视剧在推广中,会主动在剪辑短视频账号上投放内容,以达到前期预热和引流的目的。今年热播的电视剧《赘婿》,就以官方名义举办了‘二创’大赛,对混剪作品进行评比,收获了大量的流量”,马敏表示,“《细则》出台后,双方还要在规范发展的道路上探索。版权方其实可以提供低版权费用方案,供剪辑短视频账号使用,为短视频创作者提供空间,使短视频平台成为影视剧的推广基地,最终达到双赢平衡。”
转自: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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