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我国已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约6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同时累计避免了26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排放,为减缓气候变化作出巨大贡献。
40年前,国际社会达成《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随后又签署《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开启全球性的“补天”行动。
加入公约和议定书以来,我国颁布《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建立以总量控制和配额许可为核心的履约管理制度。实施行业整体淘汰计划32个,支持上千家企业完成替代技术改造,其中80%的替代项目采用了低碳技术。坚持自主创新,在空调、冰箱等领域积极推动制冷剂、发泡剂绿色替代,实现“含绿量”和“含金量”的同步增长。(寇江泽)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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