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上船院《智能运输船舶总体设计要求》获评2023年“上海标准”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0-20





  近日,在上海市2023年“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上,10项2023年“上海标准”隆重发布。其中中国船舶集团旗下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下称“上船院”)制定的企业标准《智能运输船舶总体设计要求Q/SCZ 30001-2022》经过专业初评、专业终评及综合评定三轮评审,成为唯一获评的船舶领域“上海标准”,彰显了中国船舶集团和上船院在智能船舶设计领域所确立的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地位。


  作为目前船舶领域唯一面向智能船舶总体设计的标准,《智能运输船舶总体设计要求》旨在满足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公约框架和各国船级社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在设计过程中实现智能运输船舶有序、高效、统一的设计规制。


  该标准基于上船院在智能船舶领域近十年的前瞻性研究和实践经验,面向具备辅助决策能力的远洋航行智能运输船舶,对总体设计要求进行了全面的、系统的描述,是国内外首创的智能船舶总体设计的方法类标准,获得了船级社、航运公司和船企的高度认可。


  该标准涉及的技术已成功应用于全球首艘超大型40万吨智能矿砂船(VLOC)“明卓”号、全球首艘30万吨智能原油船(VLCC)“凯征”号等61艘远洋运输船舶上,整体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显著提升了我国智能运输船舶的研制水平和设计质量,为增强中国智能船舶整体解决方案的竞争力提供了坚实的支撑,有力助推了上海现代制造业、高端装备产业的集群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精心组织、培育和发掘了一批支撑上海“四大品牌”和“五个中心”建设的高水平标准。为增强高水平标准标识度、提升“上海标准”国际影响力,《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创设性提出推行“上海标准”标识制度。上海市制定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经自愿申请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符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的,可以在标准文本上使用“上海标准”标识。(记者 王文嫣 通讯员 何宝新)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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