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的得与失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9-04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文,对《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三条:一是改革个人帐户计入办法;二是增强门诊共济保障能力;三是规范个人帐户的使用范围。应该说,条条切中利弊,直指3.3亿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那么,对于普通的参保者而言,本次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到底得失几何?


  我们先算一笔账,医保的主要使用对象为中老年人,我们以某企业退休职工月工资3000元为例,改革前,每月计入个人医保账户的医保资金约为退休工资的4%,即每个月可自已支配的医保资金为120元,假设这120元,可基本满足每个月个人基本药物的费用开支。改革后,计入个人医保账户的比例调整为退休工资的2%,即每个月个人可自由支配的医保资金为60元,仍然以每个月花费120元的药费计算:第一种情况,个人账户的60元,就近到药店购药,另外60元去医院使用门诊统筹,报销比例50%,个人需自掏腰包另外再支付30元;第二种情况,因为看病难,老年人无法或不愿去医院,个人账户的60元在药店使用后,个人自掏腰包另外再支付60元;第三种情况,参保者的全部用药需求均去医院门诊使用统筹报销,统筹和个人各支付60元,改革前后,看似并未增加参保者个人的经济负担。可是,在零售药店行业已经非常发达,“小病去药店,大病上医院”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的今天,人人都知道的一个事实就是,医院人满为患,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会愿意去医院,往返路费、时间成本先不说,在人山人海的医院,排队挂号、问诊、检查、开单、取药……一个个流程下来,年轻人尚且身心疲惫,又更何况老年人呢?


  个人账户的资金由个人自己管理,小病小痛自己就近在药店就解决了,自己的钱,精打细算,存起来,节约着用,年轻时存钱,老年时用,这是中国人的优良传统,在过去个人账户资金相对充足的情况下,我们的个人账户每年还能有一些结余,而一旦个人账户的钱划入统筹账户,变成公共资金,实行门诊共济,大家还会精打细算吗?为了能统筹报销和个人健康,大多数的人会想着如何多花钱,如何更多地占用公共资源。原本在药店就解决小病小痛的人,或将大量地涌入医院,使本已人满为患的医院,负担更重,看病难上加难,而与此同时,医院门诊从医生个人和本单位的利益出发,会否出现过度医疗?参保人为了达到报销和个人健康的目的,又会否主动要求“大检查”、“小病大治”?


  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必将形成社会各方共输的局面,参保人看病更难了,医疗负担更重了;医院门诊应接不暇,不再有精力开展大病、特病、疑难病的研究和诊治,整体医疗水平下降了;统筹基金的使用从住院部延伸到门诊,加上病患猛增和过度医疗,将犹如开阐的洪水,整个国家的医疗资源更加紧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亦将大幅的增加。


  医疗保障体系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已延续20多年,完成了从劳保医疗、公费医疗向职工医疗保险的制度转型,在全球第一人口大国基本实现全民医疗保障。诚然,医保个人账户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比如超范围刷卡、违规套现等情形,但这些不规范的情况,在国家医保局组建后,通过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监管标准,个人账户的使用得到了很大的规范,后期仍可以通过制度建设和信息技术的完善,更好的管控个人账户的使用。而同时,上述不规范的情况在统筹账户的使用中更加严重,虚设床位、套保套现等情况常有发生,其违规的隐蔽性更高,数额也更大。


  如何从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出发,围绕以“医药分开”为总体方向的国家医改大局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进行城镇职工医保制度的变革,任重道远,然重中之重,需慎之又慎的,正是医保个人账户,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个人账户就是老年人的“保命钱”啦!


  人的一生中,年轻时身体健康又有储蓄能力,到年老时既缺乏挣钱能力又易多发疾病,正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医疗和用药需求,国家强制建立了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鼓励年轻时储蓄医疗费用为老年时使用,这种个人医疗费用的纵向积累和调剂,符合中国历来传统,也广为接受。如何维护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引导个人账户资金的合理使用,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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