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短缺药监测应对和医疗救助工作,更多让群众在用药就医上受益。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是我国解决“看病贵”“药价贵”问题“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虚高药价、探索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1个试点城市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共有25个药品中选,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大降幅超过90%。
专家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通过“带量采购”,可以充分发挥“团购”效应,有利于大幅降低药品价格,有利于纠正医药购销环节市场失灵、“带金销售”等现象。确保中选药品“进得了医院”“降价不降质”将成为落地实施的关键环节。
会议提出,要完善集中采购制度,加强中标药品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实现降价惠民。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记者张泉)
转自:新华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