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的通知》和《关于命名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的通知》,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命名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命名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等99个机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2022年4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创建示范工作。示范省(市、区)和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目标是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记者姬薇)
转自: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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