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8日在山东省临沂市举办新闻发布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副司长欧阳波在会上表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开局良好、势头强劲,取得明显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21年12月,国家中医药局会同有关部门批复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7省(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旨在构建国家统筹、地方先行的改革工作模式,围绕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健康收益目标,探索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
一年多来,7省(市)党委政府围绕完善中医药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机制、中西医协同机制、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中药质量监管机制、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机制等,率先形成了一批改革成效好、具有推广性的改革成果,较好地发挥了综合改革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正从顶层设计加快向全面铺开、重点突破、示范带动阶段转变。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马立新表示,山东省134家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实施“中医经典、治未病、外治、康复和护理”5个全科化,制定6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19项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在全省推广普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实现全覆盖,中医类医师数平均分别达到4.52人、3.42人,确保基层“有馆、有人、有服务”。
在产业发展方面,山东制定实施中医药产业发展五年规划,1个产业集群入选全省医养健康产业“雁阵形”集群,5家中药企业入选集群领军企业,2022年全省规模以上中药制造企业营业收入超670亿元,同比增长45%。(记者祝君壁)
转自: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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