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就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任务和经费补助标准进行明确。其中,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4元。
根据通知,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统筹实施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项目;二是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等16项服务内容,相关工作按照原途径推动落实,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新增优化生育政策相关服务内容。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点工作有哪些?通知提出,2022年,要继续做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制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评价和项目宣传,提升服务质量,改善群众感受度。同时要统筹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相关重点工作。包括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全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
对于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使用,通知明确,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4元,其中2020年和2021年分别新增的5元经费按原渠道执行,2022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记者 郭文培)
转自:中国经济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