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海南省卫生健康委近日会同该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诊疗、药品和人员配备等四个评价标准,其中将170个病种纳入服务范围,以加快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短板和弱项,提高基层健康管理和服务能力。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评价标准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5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评价标准,将170个病种纳入服务范围,并明确118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的常见病、多发病。该标准从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要点、鉴别诊断、治疗原则、疗效标准和出院标准等8个方面,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流程。
此外,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评价标准,突出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传染病防治能力、承接远程医疗和县域医共体的辐射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评价标准,列入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计800种,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收治病种、临床需求等因素,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评价标准,则明确除村卫生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90%,每万服务人口全科医生数不少于4人。(记者 陈凯姿)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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