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范围的通知》,提出将12个病种纳入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范围,并鼓励各地在国家确定的病种基础上,纳入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儿童重大疾病。
这12个病种包括脑胶质瘤、髓母细胞瘤、颅咽管瘤、室管膜肿瘤、恶性生殖细胞瘤、鼻咽癌、甲状腺癌、胸膜肺母细胞瘤、神经纤维瘤病、朗格罕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慢性活动性EB病毒感染以及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新增病种诊疗需求和病例登记信息数据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定点医院和诊疗协作组,结合国家印发的有关诊疗规范制定细化本机构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等。同时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完善医疗保障政策。
各地要做好病例信息登记、全程管理和随访。定点医疗机构和诊疗协作组单位要落实信息系统端口对接要求,提高信息登记准确性、时效性。推动将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业务的非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监测体系,开展病例信息登记工作。(记者杨绪军)
转自: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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