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会上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意见》的出台,将大幅激发供给动力和用数活力,引领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
破除公共数据流通障碍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意见》提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先导工程,是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抓手,是以数字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刘烈宏说,这些年来,公共数据面向支撑数字政府建设,在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资源供给、应用创新、权益分配等方面,“不敢”“不愿”“不会”的问题比较突出,要素价值未得到充分释放。
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意见》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
刘烈宏表示,政策的主要创新点可以概括为“两个着力、一个规范”,即:着力激发供数动力,明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对资源供给进行体系化部署;着力释放用数活力,鼓励各方利用公共数据开发更多产品,提供更好服务,繁荣产业生态;规范授权运营活动,确立授权运营的制度规则框架。
营造开发利用良好生态
授权运营作为一种新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近年来受到不少关注。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介绍,安徽、海南、成都、青岛等地已制定出台授权运营的专项制度或者专项政策,全国有数十个省(市)上线了运营平台或者运营专区。
张望说,《意见》充分总结好做法,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强调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以及发展和安全的关系,重点从3个方面作出制度安排。
在资源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开展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数据资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数据质量,扩大资源供给。
在授权实施方面,要求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纳入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建立起规范的授权运营实施机制,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退出机制等。鼓励试点成立行业性、区域性运营机构,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或者部门做到管运适度分离,保障授权运营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运营监督方面,明确要厘清管理和运营的责任边界,对于数据资源的生产、加工使用、产品经营等全过程要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也要求建立授权运营情况的披露机制,公开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接受社会的监督,强调运营机构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们将积极鼓励地方和部门在制度机制、规范授权、价格形成、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共同探索实践路径,共同营造开发利用的良好生态。”张望说。
促进数据产业加快发展
随着政策举措的落地,相关领域将迎来哪些变化?刘烈宏表示,《意见》出台后,预期产生4方面效果。
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国家数据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
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用好公共数据可以更好地建设数字中国,对政府治理、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都很重要。国家数据局将引导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大赛、发布典型案例,激活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数据价值挖掘和创造。
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国家数据局将推动加快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开发利用。
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这些措施与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一起,相继出台实施,有利于培育一大批数据企业,促进数据产业加快发展,更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记者 邱海峰)
转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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