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农房质量安全全过程闭环监管,农房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房质量安全水平普遍提升;到2035年,全面建立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农房建设品质大幅提升。
据悉,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50万个行政村、2.24亿户农房的排查摸底和阶段性整治工作,消除了一批农房安全隐患。同时,在系统梳理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
一方面,加强既有农房安全管理,逐步消除存量安全隐患。意见明确,常态化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农房安全巡查机制,将农户自查、镇村排查、县级巡查、执法检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新建农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控增量安全风险。意见要求,将农房质量安全监管贯穿农房建设全过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合理安排农房建设用地,切实保障农房选址安全,严格规范农房设计施工。(记者 丁怡婷)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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