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5部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调整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将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据悉,为促进汽车行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上述5部门于此前根据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外管理经验,于2017年9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是我国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市场化机制的重要尝试,需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2020年,针对企业燃油汽车节能技术研发投入不够、标准需要更新以及疫情影响等问题,我们进行了首次修订,建立了与乘用车节能水平相关联的新能源汽车积分结转机制,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关联企业认定等,并将醇醚燃料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对积分市场供需、积分价格的调节作用会显著增强,将更好发挥政策作用,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积分办法》发布实施后,我们建立了积分管理平台,组织实施了5次积分交易,行业企业普遍加大研发投入,产品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规模快速扩大,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上述负责人表示,2022年,我国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较2016年下降40.8%,提前3年实现2025年4.60L/100km的目标;新能源乘用车产量603.6万辆(纳入积分核算数量),较2016年的33.5万辆增加17倍;纯电动乘用车平均续驶里程达到424公里,平均百公里电耗达到12.35度,分别较2016年提升106.8%、下降21.5%。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积分办法》修改中更新了新能源汽车积分计算方法,主要是为保障实现2025年油耗目标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综合考虑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和积分合规成本变化情况,按照积分供需平衡的原则,倒推测算了单车分值和积分比例要求的最优组合。同时,针对修改决定中新增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管理的做法,该负责人表示,《积分办法》运行的实质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但由于积分供需会因为技术进步、市场结构变化而变化,维持积分市场供需平衡、价格基本稳定的难度较大,极端情况下存在供需失衡风险。综合积分市场历年运行情况和模型评估后探索建立积分池制度,就是为了既避免市场出现积分过剩风险和积分不足的风险,又着力减少调节机制对交易市场的干预,避免出现供需失衡,尽量保持价格稳定,稳定行业企业预期。
该负责人表示,除了新能源汽车积分分值计算、积分比例要求、积分池管理,此次《积分办法》修改主要还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增加企业平均碳排放水平公示要求;二是增加乘用车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用途;三是延长积分交易与负积分抵偿周期;四是更新数据统计口径;五是提出适时研究建立与其他碳减排体系的衔接机制。
“总体来看,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考核的加严和积分池制度的落地实施,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将得到改善,积分交易价格将逐步平稳并趋于合理水平。从初步了解情况看,企业对此均有预期,认为《决定》对积分市场供需、积分价格的调节作用会显著增强。”该负责人表示。(记者 张文礼)
转自: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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