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5月1日起,北京市将调整机动车停车场计时收费有关政策,白天占道停车停满15分钟、夜间占道停车停满2小时后才收取费用。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停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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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和交通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北京市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停车收费政策。调整前,白天占道停车场停车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收费,夜间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收费。从5月1日起,新的收费政策调整为:白天占道停车不足15分钟(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夜间占道停车不足2小时(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
为配合停车秩序治理,将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时段改为7:00-19:00,夜间停车时段改为19:00-次日7:00,延长了夜间停车时段。
同时,其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在5月1日以后,也将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满1个计时单位后才能收取停车费。(记者张伟泽)
转自: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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