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低空经济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助力低空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的重要配套政策。《暂行办法》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安全有序发展提供了无线电管理政策指引,更好地满足了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暂行办法》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使用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遥控、遥测、信息传输和自主避障等可用无线电频谱资源,有利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产业技术创新,助力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技术在国际上持续保持领先,提升装备自主创新和产业引领能力,为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走出去”创造有利环境。
除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可用频率作出调整外,《暂行办法》还明确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等管理要求,与上位法有效衔接。同时,通过明确微功率短距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无需取得型号核准、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明确部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按照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管理,无需取得无线电台执照等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方便用户使用,促进产业发展。
此外,《暂行办法》还就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使用过程中无线电干扰处理原则、无线电管制、监督检查、遵守其他部门规定以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制定过渡政策,保证生产制造企业和用户权益。(记者 张金然)
转自: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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