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新规发布标准增至2191项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10-24





  日前,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由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据介绍,此次新发布的标准有三大亮点:一是涵盖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与此前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相比,新标准规定的兽药品种增加76种、增幅39.8%,残留豁免品种增加66种、增幅75%,残留限量增加643项、增幅41.5%,基本解决了当前评价动物性食品“限量标准不全”的问题。二是标准要求与国际全面接轨。新发布的标准全面采用CAC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最严标准,对《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涉及的残留标志物、日允许摄入量、残留限量值、使用要求等重要技术参数进行了全面修订,设定的残留限量


  值与CAC兽药残留限量值一致率达90%以上;对氧氟沙星等10多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予以淘汰或改变用途。三是标准制定更加科学严谨。本次标准制定中充分考虑了我国动物性食品生产、消费实际和现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实施中的关键问题,遵照国际通行做法开展了相关风险评估,广泛征求了行业、专家、消费者、社会公众、相关机构的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评议。


  据悉,新发布标准将代替《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的相应部分。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循序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力度,积极推进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限量标准对所有批准使用兽药的全覆盖和所有允许使用食品动物及组织的全覆盖,基本实现检测方法标准对所有限量标准的全覆盖,为我国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 (记者 袁国凤)


  转自:中国食品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 食品标准体系“瘦身”后仍存混乱:交叉、重复、脱节

    “标准一大堆,不知用哪个”——2013年起,国家卫生计生委全面启动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梳理出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最后整合发布为约1000项标准的各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2017-03-21
  • 白酒行业或迎来量跌价涨

    白酒行业或迎来量跌价涨

    在白酒行业迎来回暖行情的背景下,多位专家表示,2017年白酒行业将迎来“量跌价涨”局面,龙头企业借助品牌优势将实现内涵式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2017-03-23
  • 全球乳制品交易价格指数上涨

    全球乳制品贸易平台22日公布的交易数据显示,在最新一次拍卖中,全球乳制品交易价格指数上升1 7%。
    2017-03-24
  • 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引导

    当前,个别农村小学成为“五毛零食”的重要去处。这些“五毛零食”大多没有正规的生产厂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过多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2017-03-27

热点视频

多措并举稳外贸 动力强劲底气足 多措并举稳外贸 动力强劲底气足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