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召回新规实施倒逼行业升级和净化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12-30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审议通过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召回规定》),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家电在内的家庭日常生活中购买使用的消费品,均受到这一规定的制约,相关缺陷产品面临生产者必须要召回的强制规定。


  关于家电召回,虽然早在2010年就发布过《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家电生产商的召回措施做了规定,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但是接近10年过去了,始终没有推出确定的家电召回制度,2016年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依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规定家电产品属于被执行的消费品。而此次《召回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之前已经讨论多时的家电召回制度走上正轨,进入实施阶段。


  家电质量问题多,回收率低


  产业观察家洪仕斌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家电产品出现的主要问题存在于两大方面:一方面是使用环境问题,如果家电没有经过严格使用环境测试,如一百万次的固定测试,那么在高频使用的时候就容易发生故障;另一方面是家电内部的零部件的质量把控出现问题。


  具体到每一类家用电器,各种问题更是曾出不穷。中研普华研究员罗帆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彩电产品屏幕显示的问题,白电产品、厨卫及小家电产品噪音、漏电等冰箱、空调不制冷问题,加湿器、空气净化器产品实际功效与标称不符等等,都是生活中家电很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组统计数据也反映了家电质量频频爆雷的现象,数据显示,2019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103219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31395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30.42%,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而其中的三分之一是质量问题相关投诉。另有数据显示,小家电产品不合格率达到22%,不合格产品中有安全隐患的达到93.75%。


  虽然家电质量问题严重,但是因为长期缺乏完善的召回制度,真正实现召回的案例并不多,数据显示,2015年至今的较大型家电产业召回事件不超过10起。


  目前对于市场监管机构抽查或用户反映的缺陷产品,更多的是通过行政处罚或罚款的方式来处理,没有上升到召回层面,召回只能靠生产厂家自觉或者监管部门强制。而对于消费者手中的问题产品,由于难以及时被生产厂家、质检机构发现,基本无法实施召回,这也降低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反而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在这种环境下,消费者只能采取其他方式维权,如退换,维修等。“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的处理方式一般会找商家处理解决,如果是在线上购买会向电商平台投诉,或者找消费者协会去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罗帆说,现实情况是,如果产品价值并不大的情况下,受到维权成本限制,一般消费者都会选择忍气吞声。


  对此洪仕斌也指出,目前的家电召回,多是在家电出现大批次的质量问题时,或者家电的质量问题被媒体、监管部门曝光时才不得不进行的强制召回,而由生产厂家发现问题而进行的主动召回很少。


  倒逼行业升级


  可以说,《召回规定》的出台,对于改善家电质量问题,促进家电行业升级有重要的作用。在洪仕斌看来,《召回规定》最大的意义在于,通过强制规定将问题家电的召回变被动为主动,从原来的发现问题“被动”召回变为强制性的“主动”召回,借此来倒逼行业升级。


  罗帆指出,《召回规定》的出台意味着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例行抽查中出现的质量不合格、能效不合格等家电产品,均有可能被要求召回;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安全、质量问题,如果呈现批量化特征,生产企业也将被强制承担“召回”责任。


  另外,站在企业的角度,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无瑕疵的产品应该是其最基本的工作,但是由于此前的家电召回制度不完善,导致在家电市场低价格泛滥的行业背景下,许多企业通过“偷工减料”的方式压低成本,以次充好,家电残次品在整个中国市场无处不在。对大企业来说,完善家电召回制度有助于他们及时发现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在前期将这些潜在问题最大程度消除,改善生产技术,提升产品的质量,完善质量检测体系,形成质量、安全监管的闭环,从而获得更好的口碑。对于小企业而言,他们则可以淘汰部分落后企业,逼迫它们提高研发能力,向精细化方向靠拢。


  产业观察家丁少将也指出,《召回制度》会倒逼家电企业从产品定义、设计、生产制造、流通等环节加强质量合规性,未来家电产品出现问题的概率会减少。这一过程中会加速淘汰一部分质量合规性不好、没有研发实力或售后服务的企业,对整个行业来说是一种净化。


  总之,新规的实施,一方面将规范行业发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另一方会淘汰落后企业,净化整个家电市场。这些都有助于家电产品整体质量的提升,同时为消费者的维权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此外对于《召回规定》的落实,还须在监管上下功夫。有业内人士指出,落实新规,首先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强制性缺陷家电召回机制,使之成为家电行业的一项法定义务;同时,建立失信家电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于拒不执行缺陷家电召回制度的生产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对不合规的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取缔、禁止其进入家电行业等处罚。(见习记者 刘昭)


  转自: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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