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新修订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增加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产品类别,强化了产品卫生要求,还更新和补充了相关检测方法。这些清晰明了的制度安排,不仅可以让生产企业有章可循,也有利于开展有效监管,守护消费者健康。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一类日常生活用品,能够帮助使用者达到清洁、卫生的目的,具有种类繁多、使用广泛等特点。这类产品直接与人体接触,产品的卫生状况直接影响群众的身体健康。随着我国居民卫生习惯持续改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卫生安全也越来越重视。现行《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自2002年9月1日实施以来,在卫生、餐饮、工业制造、医药等诸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为保障产品卫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国家标准全面升级,由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主要修订了5方面内容。一是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调整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定义,增加了“卫生湿巾”“抗菌剂”“抑菌剂”等类别的术语和定义。二是细化了原材料卫生要求,增加了原材料禁用物质和生产用水要求。三是优化了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将生产环境卫生指标、消毒效果生物监测评价与产品卫生指标中“初始污染菌”合并调整为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四是强化了产品卫生要求,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不同产品的健康风险,按风险等级增加了pH、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残留量理化指标,同时调整了微生物污染指标和毒理学安全性要求。五是更新和补充了相关检测方法,调整了真菌检测方法,优化了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方法,增加了新理化指标检测方法、部分抗(抑)菌试验方法等。
转自: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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