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推动的2017嫩江大豆价格保险项目进入尾声,当前项目已产生赔付145万元。作为大连商品交易所2017年支持的32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之一,该项目得到了农业部和黑龙江省农委的大力支持。
浙商—阳光农险团队此次出单国产黄大豆1.45万吨,以大商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A1801为保险标的,目标保险价格由嫩江参保农户根据盘面价格点价确定,实现目标保险价格均价3874元/吨。保险期限从2017年6月~11月,农户可以自由选择6月到10月通过点价确定的市场价格或11月采价期的均价作为理赔价格。保单条款规定,如果理赔价格低于目标保险价格,由浙商—阳光农险团队对参保农户提供差价赔付。截至目前,已有18户农户通过点价行权,1.28万吨大豆现货共获赔145万元。
风险管理需求强烈
自2014年东北三省一区推行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试点以来,国产大豆产业从一蹶不振中逐步恢复。今年3月,发改委发布消息称,2017年将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此举对优化种植业结构、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价补分离和市场化定价也将导致价格波动加大,使农民承受更大风险,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据介绍,黑龙江省嫩江县是全国最大的非转基因大豆生产县,大豆年均种植面积接近700万亩,产能105万吨,占全国大豆产量的近1/10。近年来,受进口大豆的冲击,加上农业供给侧改革推进过程中伴随的市场调整,农民对种植大豆信心不足,积极性不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响应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精神,在嫩江当地持续探索开展大豆价格保险业务,为种植大豆的农民增添价格保险渠道,对降低大豆种植的市场风险、切实保障农民收益、调动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具有深远意义。
两年价格保障反响积极
浙商团队从2012年开始设计场外期权产品,并在2013年~2014年进行了模拟运行和实盘试点。2015年,大商所提出“保险+期货”,并逐年扩大和加大试点支持的范围和力度。在此背景下,浙商团队于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在嫩江开展大豆价格保险业务。2015年项目为2100吨大豆保值,并取得了实际赔付,有效保障了预期价格,稳定了农民收入。2016年项目为1.45万吨大豆保值,最终因市场价高于目标价未产生赔付。但相对应地,由于大豆现货价格大幅上涨,农户获得了较高的现货销售收入。有了此前工作的经验和试点项目的平稳开展、保障有力,嫩江地区农民的风险管理意识有所提高。据介绍,前两年参与“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的21户嫩江农户均参与了2017年的大豆价格保险项目。
持续创新保障农民利益
在2016年的试点项目中,因为模式局限,当出现有利于农户的市场价格时,农户无法提前了结协议,且增加了期货公司的对冲成本。针对上述问题,综合此前项目开展情况,2017年项目创新性地设定了两个市场价格,即市场价格a,参保农户在2017年10月31日前通过点价方式确认大商所黄大豆一号期货A1801合约的盘面价格;市场价格b,大商所黄大豆一号期货A1801合约在2017年11月1日~30日每个交易日的期货收盘价的算术平均价。若农户进行点价,选取市场价格a作为理赔价格;若农户放弃点价,则选取市场价格b作为理赔价格。也就是说,农户既可以选择点价价格作为理赔价格,也可以选择均价作为理赔价格,农户的参与度和自主度进一步提升,农户利益更有保障。
据介绍,自9月11日第一位农户点价行权以来,截至10月20日,已有18位农户采取了点价行权的方式,即选择了市场价格a,行权均价为3766元/吨,1.28万吨大豆共获赔145万元。(作者:刘旭)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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