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持续推进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迎来新政策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1-0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电改问题研究专家认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货市场建设要求,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范围,将持续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通知》提到,经过几年探索,电力现货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电力安全保供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作用显著。为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要进一步激发各环节经营主体活力,助力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提出的内容并不是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问题,而是在解决现实执行中的问题。其中,对于有序扩大现货市场建设范围、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以及持续优化省间交易机制都给出了时间表。


  在有序扩大现货市场建设范围方面,《通知》明确福建尽快完善市场方案设计,2023年底前开展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浙江加快市场衔接,2024年6月前启动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四川结合实际持续探索适应高比例水电的丰枯水季相衔接市场模式和市场机制。辽宁、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河北南网、江西、陕西等力争在2023年底前开展长周期结算试运行。


  另有专家观点认为,《通知》明确提出了南方区域市场要尽快启动结算,相当于一次性在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版图中点亮南方五省(区),并同步进行了现货市场在区域内各省间的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南方电网区域内的现货市场建设工作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通知》还要求,省间现货市场建设下一步朝着更贴合实际的逐日开市进行调整,在周六周日也需要运行,有助于更好发挥各省资源余缺互济作用,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与省内现货市场在时间周期上进行紧密的衔接。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陈皓勇认为,在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范围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不断扩大用户侧主体参与市场范围并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值得关注。


  记者采访了解到,上海、深圳等多个地方均已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


  陈皓勇表示,虚拟电厂作为分布式灵活性资源聚合调控的载体,可以整体参与市场化的电力市场交易和接受电网的调度,为电力系统实时平衡提供重要支撑。他的团队也在为广州的虚拟电厂的设计、建设和运营提供指导。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推动开展各类可靠性电源成本回收测算工作,煤电等可靠性电源年平均利用小时数较低的地区可结合测算情况,尽快明确建立容量补偿机制时间节点计划和方案,探索实现可靠性电源容量价值的合理补偿。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煤电容量电价补偿机制有望在短期内出炉。日前,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关于建立煤电机组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适时推进省内未按规定配置储能的风电、光伏等不具备调节性能电源购买煤电机组容量机制。综合考虑全省煤电机组固定成本、核价与近5年实际发电利用小时数差额等因素,建立容量补偿机制,补偿标准为90.3元/千瓦*年(含税)。条件具备时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王文嫣)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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