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官网8月4日消息,为进一步推进海参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养殖海参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海参健康养殖、病害防治等领域专家,制定了《海参池塘养殖生产管理指引》并于近日发布。
文件提出,严禁使用敌敌畏等农药、原料药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登记注册的化学或生物肥料。
转自:中国证券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