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应发《2019年贵州省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将在开阳、六枝、盘州、习水、关岭、威宁等13个县(市、区)开展20万亩耕地休耕制度试点,每个县(市、区)试点休耕耕地面积为1—4万亩,每年每亩补助500元,总补助资金1亿元。
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有关人员介绍,贵州省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休而不荒、休而不废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把耕地休耕制度试点放在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试点区域为重点在坡度15度以上、25度以下的石漠化地区,全年休耕试点耕地每亩补助500元,补助资金翰耕地收益和管护补助。补助资金全部补助到休耕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
在补助方式上,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给予适当补助。省级财政将中央补助资金按照任务分配到县,由县按照任务落实到乡镇、农户或经营主体,在确保试点面积落实的情况下,试点地区可根据实际细化具体补助标准。在操作方式上,可以补助现金,可以补助实物,也可以购买社会化服务,提高试点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同时,允许试点地区根据试点目标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补助资金兑现办法,建立对农户实施休耕效果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每年对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休耕耕地进行检查验收,达到耕地肥力不减、地力提升的休耕效果后,再兑现补助金,以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实行保基本、重实效的补助发放制度。(记者 唐来祥)
转自: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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