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南省水稻秸秆占比达70%,因此将推进水稻秸秆直接还田确定为海南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点。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海南省主要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实施指导意见》,将省政府下达年度推广秸秆还田300.06万亩次任务分解至各市县。指导市县用好省财政预算资金2500万元,落实市县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完成年度还田任务目标。
省农业农村厅还印发《海南省2022年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广水稻低茬收割,制定海南省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标准,加强对水稻秸秆低茬收割、粉碎、翻耕等环节的作业补贴。其中,“单一低茬收割”作业补助标准为30元/亩至50元/亩,“低茬收割+翻耕还田”作业补助标准为60元/亩至80元/亩。作业补助按早稻晚稻两季分段执行,早稻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为7月20日,晚稻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目前,各市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已陆续开展。今年海南省各市县计划投入水稻生产和秸秆还田工作的各大中小型拖拉机8630台、联合收割机2740台,参与作业的农机手达1.1万人,可有效保障水稻生产和秸秆还田工作的需求。
转自: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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