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旅游发展有了法规依据 不合理低价游纳入监管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9-01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回应近年来社会反映的热点、市场监管的难点、行业发展的痛点,填补了在线旅游领域立法的空白。


  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增长,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的数量不断增多,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出游,促进了旅游消费,带动了行业发展。同时,一些在线旅游经营者上线不合规旅游产品,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成为社会共识。此外,随着旅游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出台《规定》的上位法基础初步完备,立法时机基本成熟。


  《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和相关主体。在线旅游经营者包括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或通过其他网络服务提供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经营者。


  《规定》压实了平台企业责任,遵循“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供应商”基本思路,要求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坚守人身财产安全、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等底线,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规定》回应了社会热点问题,将不合理低价游、评价权保障、旅游者信息使用等热点纳入监管,做出相应规定,既体现了行业监管的刚性,也保持了一定的开放性。《规定》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增加了助力复工复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条文。


  转自:央广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村里来了服务队 ——记枣庄市乡村振兴服务二队 村里来了服务队 ——记枣庄市乡村振兴服务二队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