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出台的《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建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意见》),围绕“全福游、有全福”文化旅游品牌建设,至2022年,福建全省力争创建3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10个以上省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各地打造一批市县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
《意见》明确,要大幅提升福州、厦门、泉州等福建省内中心城市和武夷山、永定土楼等5A级景区夜间文旅消费规模,让各设区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特别是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夜间文化旅游消费品牌化、特色化和产业化建设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并带动周边县市文化旅游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
围绕“培育夜间经济精品项目”“打造城市特色夜游品牌”“创新夜间消费业态”三大方面,《意见》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其中,“培育夜间经济精品项目”包括提升一批综合类大型商圈、打造一批特色美食街区、构建一批夜间文化消费集聚园区、打造有文化IP的“福建好礼”;“打造城市特色夜游品牌”包括策划一批夜间文化旅游产品、举办夜游文旅消费主题活动、鼓励景区开发夜游项目;“创新夜间消费业态”则含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文旅消费与文化、体育、健康等休闲产业跨界融合,推进文旅消费与艺术、社交、零售跨界融合,引入科技提振文旅新兴消费规模。《意见》提出,各地应发挥八闽多元文化优势,根植福建特色人文资源,打造“全福游、有全福”创新特色和多元文化集聚的闽式特色夜间文旅品牌。(黄国勇)
转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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