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浙江省十大海岛公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以下简称《计划》),加快推进海岛公园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推进美丽浙江建设。
《计划》提出,到2022年,浙江要全面建成嵊泗、岱山、定海、普陀、花岙、蛇蟠、东矶、大陈、大鹿、洞头等十大海岛公园;海岛公园地区年接待游客总数达到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500亿元,项目总投资突破1000亿元,带动20万群众参与旅游产业共建;将浙江省海岛公园建设成为海岛旅游示范区、海岛地区发展先行区、海岛大花园建设核心区和文旅融合创新区。
《计划》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引领、督查考核,落实提升美丽海岛风貌、加强交通连岛建设、推进陆岛协同发展、打造海岛公园主题IP和产品、打造海岛公园旅游精品线路、加大绿色科技支撑、优化旅游宣传服务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对海岛公园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海岛公园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制定用地政策和规划,规范休闲渔船(海钓船)管理,全面建成“诗画浙江·海上花园”海岛旅游目的地、国际海鲜美食旅游目的地、中国海岛旅游强省。(靳畅)
转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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