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导游体制改革激发旅游市场活力


来源:中国旅游报   作者:沈仲亮    时间:2017-06-01





  为便利全国80多万名导游执业,建立导游执业信用机制,当前全国各地正紧锣密鼓地展开电子导游证申请工作。


  电子导游证是导游执业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的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中。电子导游证动态归集导游的身份信息、执业轨迹、社会评价、奖惩信息等,通过长期积累形成导游的“执业档案”,用“信用导向”促使导游用优质服务获取市场好评和执业机会,提升导游社会形象,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导游服务。


  这是国家旅游局深化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业界普遍认为,近几年导游领队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极大,从上到下,由表及里,正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


  落实简政放权


  此前不久,国家旅游局公布了《关于废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的要求,国家旅游局决定废止2001年12月27日国家旅游局令第15号公布、2005年6月3日国家旅游局令第21号修正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随着沿用10多年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一同废止的是“导游资格证3年有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如今明确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可自主选择申领导游证的时间。


  在导游圈引起广泛关注的还有,国家旅游局取消了“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的规定。


  国家旅游局要求各地立即清理并取消导游行业组织或导服机构利用注册、年审等强制向导游收取的年审费、注册费、挂靠费、管理服务费用,不得强迫导游入会并收取高额的会费;不得强迫导游参加收费的培训,有条件的地方要免费为导游提供培训机会,减轻导游执业负担。


  此前,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一次扣分达到10分,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在本轮导游体制改革中,“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的规定也被取消。这标志着导游管理行政化、封闭式管理向市场化、社会化转变。


  取消领队职业资格审批更见改革力度之大。按照2016年11月《旅游法》关于领队从业的修订精神,2016年12月,国家旅游局发布第42号令,废止《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对《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进行适应性修改,明确了导游人员从事领队业务的要求,对领队实行备案管理制,旅游主管部门不再对领队从业予以行政审批。


  这些导游、领队管理体制的改革举措,指向了旅游行业的简政放权,在业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就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出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清理影响简政放权的有关文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废止《办法》、取消导游年审制度、取消导游计分制等,是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的具体贯彻落实,有利于减轻导游和旅行社负担,促进导游队伍高效从业。简政放权的背景下,旅游主管部门要在优化公共服务上多做好文章。


  激发市场活力


  记者了解到,在取消年审制度后,取而代之的是建立“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动态归集导游执业轨迹、游客评价、奖惩投诉信息等,通过长期积累建立导游“执业档案”,使优秀导游脱颖而出,丑陋导游无处遁形。监管平台面向旅游主管部门、游客、导游、旅游企业开放,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导游的扁平化、社会化、实时化、常态化管理。


  在取消导游计分制度后,一套“导游星级评价”体系正重新构建,导游星级与导游服务质量挂钩,将导游的技能水平、执业经历、游客评价、奖惩情况等纳入星级评价指标,通过采集导游的执业时长、培训学习、导游等级、社会评价、用人单位考核、旅游部门奖惩情况等,按照指标权重和公式计算,自动生成导游星级并动态调整。打造“星级导游”职业服务品牌,建立高度社会化、市场化的导游服务水平评价机制,正从多年前的呼吁变为现实。


  国家旅游局还积极清除各地违法设置的导游异地执业障碍,打破导游异地执业的地区壁垒,保障导游证全国通用,通过市场调节和企业自主选择,使导游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实现合理分配,促进导游流动更加开放化、导游资源配置更加市场化。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旅游系副教授翟向坤表示,导游体制改革逐渐深入,成效已经逐步显现,如建立“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重构“导游星级评价”体系等。总体来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深化导游体制改革会有效激发市场活力。首先,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有助于从顶层构建“进出、监管、保障、奖惩”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推动导游执业更加便利、多元和规范。其次,这些政策能更好地将导游人员的行为和服务质量交由游客、社会和部门共同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构建科学化、智慧化、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和体系,最终形成权责明确、流程清晰、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监督到位的市场监管格局。纵深推进改革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邓德智认为,导游、领队管理体制改革见证着导游制度变迁,好的制度可以释放生产力,可以促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把改革成本降到最低,效益发挥到最大。未来还需纵深推进改革,其中,制度设计是根本,制度实施是关键。


  记者获悉,为配合领队资格审批取消后的日常管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专门设立了“出境领队备案”功能模块。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在旅行社管理的“出境领队备案”板块,选择本社符合条件并拟从事领队业务的导游,即可一键完成领队备案。领队名单及领队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及时通过平台进行变更。


  “今后导游人员从事领队业务的执业信息、执业轨迹、社会评价信息将在监管平台上充分体现,便于旅游主管部门及时、精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说。


  业界人士认为,深度推进导游体制改革,导游群体是最大的获益者。在新的制度设计中,合法取得的导游资格证书终身有效,导游证全国通用,为导游执业提供便利。电子导游证的应用使导游执业轨迹、社会评价一目了然,星级评价制度突出显示了导游服务质量水平,促使导游自觉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行业价值观,通过诚实劳动、优质服务创造美好生活。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顺应我国旅游业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积极适应旅游市场的新常态,国家旅游局积极开展导游体制改革,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导游执业减负,引入游客评价机制,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使导游、游客、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均成为导游体制改革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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