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公告,根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认定并完成公示,确认22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截至目前,我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数量达到85家。
新一批22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包括:北京密云古北水镇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山西晋城太行锡崖沟旅游度假区、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旅游度假区、辽宁大连长山群岛旅游度假区、吉林长白山华美胜地旅游度假区、江苏苏州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浙江湖州吴兴西塞山旅游度假区、安徽黄山黟县国际乡村旅游度假区、江西南昌梅岭生态旅游度假区、山东德州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旅游度假区、河南郑州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湖北武汉黄陂区木兰湖旅游度假区、湖南长沙铜官窑文化旅游度假区、广东珠海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广西桂林雁山旅游度假区、海南万宁石梅湾旅游度假区、重庆石柱黄水旅游度假区、四川成都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度假区、云南德宏芒市孔雀湖旅游度假区、甘肃临夏永靖刘家峡旅游度假区、宁夏中卫大漠黄河(沙坡头)旅游度假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记者 黄高原)
转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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