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启动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2-07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开展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加强和改进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管理,完善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估问效机制。评估范围包括第一、二、三批共35家实验室。


  通知明确,评估工作按照自评估、初评和现场考察、公布评估结果的程序进行。自评估环节,各地实验室填写自评估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依托单位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的实验室,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送。各实验室须于12月30日前完成自评估,并提交评估材料。初评和现场考察环节,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专家组对实验室进行初评,研究提出评估意见。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对初评和现场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形成并公布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作为实验室管理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实验室,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实验室资助项目;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实验室,经依托单位申请后可给予整改期,整改期满后,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专家组以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复评。(记者 赵腾泽)


  转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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