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官网获悉,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建立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切实提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成效和市场满意度水平。
文化和旅游部提出,2021年底前,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全覆盖,统一评价渠道、统一评价范围、统一评价标准,建立评价、反馈、整改、监督、提升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
据悉,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是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的重要内容。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文化和旅游部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开发建设了“好差评”管理系统,办事企业和群众在平台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按照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承办单位要针对“好差评”评价内容,着力优化行政审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善办事指南、提供材料样本、减少跑动次数、热情主动服务、依法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等措施,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评率。
文化和旅游部提出,各级行政审批承办单位在收到差评评价后,应立即启动差评响应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差评整改反馈,提升差评整改满意率。文化和旅游部将定期向各地通报“好差评”结果、差评整改等情况,督促各地重视“好差评”工作落实,根据办事企业和群众的需求期望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文化和旅游部强调,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评价数据的跟踪分析和综合挖掘,研判服务对象诉求,实现以评促改。要将“好差评”结果和反映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调整办事指南、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归纳发现政务服务堵点难点,对服务对象反映强烈、差评集中的问题、领域和地区,应及时调查、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推动解决问题。
转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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