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砖瓦、老构件、老门墩……古都风韵,正是从老北京门前的一砖一瓦开始。4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北京老城保护房屋修缮技术导则(2019版)》(以下简称《导则》),自5月7日起施行。落实新总规要求的《导则》明确提出,二环路以内胡同街区的环境整治,应保持胡同原有肌理、走向和空间尺度,塑造具有老北京文化特色的胡同空间。业界评价,这份《导则》让北京老城保护有了可操作、接地气的“行动方案”。
突出特色 避免“白墙黛瓦”
守矩得法,是北京在落实新总规中取得的共识。“《导则》出台,就是要将老城保护理念落实到施工环节,在修缮中保护好老砖瓦、老构件、老门墩。”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二环路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区域,除文物保护单位、普查登记文物、历史建筑(含挂牌院落)以外的胡同、院落和房屋,都适用于《导则》的规范,并按照修缮等级“对号入座”。
《导则》提出,对基本完整的、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应最大限度保护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保护历史风貌原状,按照原形式、原结构、传统规制做法进行修缮。
对胡同的风貌和环境整治,要保持胡同原有肌理、走向和空间尺度,注意保留和恢复胡同内原有的上马石、拴马桩、泰山石等文化元素,突出所在区域的风貌特色,塑造具有老北京文化特色的胡同空间。
“‘白墙黛瓦’看上去很美,却是江浙皖地区的建筑形式,‘青砖灰瓦’才是老北京的胡同底色。”该负责人介绍,这种“南装北饰、内衣外穿”的做法,在未来的老城修缮中都得避免。
新旧结合 不排斥新型建材
民国时期的四合院,修缮中的材料该如何选用?《导则》提出,在与传统风貌协调的前提下,老城房屋修缮应注重传统建材和新型建材的有机结合,特别是应最大限度地保护有价值的旧材料和旧构件,做到应保尽保,合理利用。
具体说,木构件、墙砖、屋面瓦、石材及传统门窗等旧材料与旧构件,在满足安全性前提下,优先原地使用,优先用于地区重点保护院落的修缮。对于一些在不露明处保存完好的旧构件拆下后,可用于露明部位。同时,因地制宜选用新型建材,如主体结构材料可选用工艺成熟、性能指标满足房屋安全需要的复合型材。
用图说话 正负面清单引导
记者注意到,为增强实操性,《导则》首次以“用图说话”的方式,列出正负面清单,列举了目前在老城内存在的一些错误施工方式。比如,属于院落二门的垂花门用作宅门;用蓝机砖砌筑代替传统墙体砌法;用白墙黛瓦替代北京胡同四合院的青砖灰瓦。
“这是一部‘接地气’的《导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北京将组建老城保护修缮专家委员会,以推行老城房屋修缮与保护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制度。老城内的每一条胡同、每一个院落在启动修缮前,都要由专家委员会对修缮方案进行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力求原汁原味地还原古都风韵。
专家观点
像欣赏馆藏文物般欣赏北京老城
“如果说新总规是老城保护的规划蓝图,《导则》就是老城保护的设计蓝图;新总规是行动纲领,《导则》就是行动方案;新总规为古都风貌设置了刚性化的底线约束,《导则》给出了底线约束的负面清单。”中国建筑与园林艺术协会副会长刘大可谈到,许多人在欣赏馆藏文物时是以旧为美,在欣赏建筑文物时却以新为美。对建筑以新为美的审美习惯,是导致北京古都风貌受到建设性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导则》的出台,就是要用一些具体规定,去引导人们能像欣赏馆藏文物一样欣赏北京老城。
在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前所长马炳坚看来,《导则》突出抓了两点。一方面突出抓了老城风貌保护问题,制定了传统风貌建筑的修缮标准和其他建筑的修缮标准,对老城胡同风貌和环境整治、院落改造提升也提出了非常明确的、具体的要求。另一方面将风貌保护和民生问题统筹考虑。
转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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