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通知,自2月28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硕士研究生、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借款人购买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说,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按家庭房屋套数及购房面积予以区分,统一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多子女家庭(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未成年),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当地购买自住住房,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即单人100万元、双人1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记者 张博群)
转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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