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楼市再传大消息。
11月30日,南京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明确,自12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通知》明确,为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即:职工家庭名下在南京市有一套住房且人均拥有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可以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扩大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简化提取手续。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取消原要求提供的加装电梯相关费用发票、政府补贴凭证材料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等材料,调整为提供施工许可手续等材料办理备案。提取时间为施工许可手续批准后一年内,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加装电梯个人实际支付费用。
将《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调整购买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流程,改为买方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约定的资金监管账户中,卖方无需共同到场办理。
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执行。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3年12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网签量提升
11月27日,“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发文称,9月7日南京在同类城市中率先发布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六项新举措。新政实施以来,全市新建商品房日均认购量和二手房日均网签量,分别较之前提升51%和10%。
10月当月,全市新建商品房实现认购72万平方米,环比增长2.4%,同比增长12.7%,持续保持增长态势;二手房成交82万平方米,环比增长13.9%,同比增长32.2%,其中二手住宅日均成交约270套,持续保持高位水平。
文章称,新政实施叠加“金九银十”旺季,众多高品质热点楼盘上市,各类刚性和改善性房源供应充足,充分满足居民各类购房需求,建邺区中宁府和天琴府、雨花台区朗拾东苑和璞云府、鼓楼区金陵湾小区、秦淮区瞻月府、凌云尊邸和大成汇文府、江宁区云谷世纪名苑等项目开盘去化已达7成以上。
住建部召开公积金重点工作推进会
11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推进会暨经验交流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公积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和各级党委政府要求,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成效显著:一是服务大局发挥新作用;二是促进住有所居作出新贡献;三是推动数字化发展迈上新台阶;四是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打开新局面;五是守护资金安全筑牢新防线。2012年到2022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从1亿人增长到1.7亿人,年度缴存额从0.98万亿元增长到3.2万亿元,缴存余额从2.7万亿元增长到9.2万亿元,累计支持3000万缴存人提取8600多亿元租房安居,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万亿元,支持4500万缴存人购房。
会议强调,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要努力做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要深刻理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准确把握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主要任务,充分认识人口和就业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深入领会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工作部署,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找准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位,在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董添)
转自:中国证券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