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澎湃新闻获悉,近日,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宜购房奖补政策。自《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个人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宜昌市(含各县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然人(房屋所有权人)可获得每套2万元的奖补。
房屋所有权人需在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后6个月内申请购房补贴,申领时间从不动产所有权证核发之日起计算。
宜昌市表示,该补贴政策与现行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购买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征收拆迁安置住房等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和非住宅房屋均不属于此次个人购房补贴范围。在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购房的,个人购房补贴资金实行财政分级负担,由房屋所在地承担,年终由市级财政与房屋所在地区级财政结算;在各县市及夷陵区购房的,个人购房补贴资金由房屋所在地财政部门自行筹集、管理。
此前的4月15日,宜昌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同时对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执行首套房政策。此外,限售政策也已放开,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2年内上市交易不再受限制。
按照《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该《通知》包括,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两年内的博士、硕士、本(专)科毕业生,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对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10万元、6万元、5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转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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