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消息,近日,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住房条件的资金压力,支持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职工家庭首次贷款购买住房的资金需求,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于6月1日起执行。
《通知》聚焦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型购房的融资保障作用,主要从降低首付款比例和提高贷款额度两个方面,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再调整。
一是对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对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由1月28日规定的40%再下调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是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由目前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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