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工程质量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核心,关系到住房保障政策有效落实,是新发展阶段实现居住条件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重要体现。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提升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质量常见问题,让住房困难群众“住得进”“住得好”。
通知从防水、防噪、室内空气健康等8个方面划定了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底线要求,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便于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的技术要点。
其中,在室内房间不渗漏方面,要求“卫生间楼地面和墙面应设置防水层,淋浴区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不应小于2米,且不低于淋浴喷淋口高度,洗面器处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不应小于1.2米,其他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不应小于0.3米。管道连接严密、维修更换便捷,连接部位不渗不漏。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毫米;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毫米。卫生洁具、厨房水槽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应密封防水”。
在室内隔声防噪方面,要求“楼板、墙体上各种孔洞均应采取可靠的密封隔声措施,门窗和隔墙隔声性能优良,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应具有减振、隔振措施。电梯井道、机房不应贴邻卧室,或设置有满足隔声和减振要求的措施。外部噪声源传播至卧室的噪声限值昼间不大于40分贝、夜间不大于30分贝,内部建筑设备传播至卧室的噪声限值不大于33分贝。楼板厚度不小于100毫米且隔声构造符合要求,现场测量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65分贝”。
在设备管线设置合理方面,要求“设备与管线应满足正常使用需求,安装整体效果美观,便于检修和维修改造。附属机电设备的基座或支架,以及相关连接件和锚固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生活给水的材料和设备满足卫生安全要求,饮用水池(箱)应采取保证储水不变质、不冻结的措施。电源插座均为安全型插座,厨房、卫生间、洗衣机等电源插座应设有防止水溅的措施”。
在围护系统防坠落方面,要求“墙体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连接牢固,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比应符合标准要求。建筑外保温系统与主体结构连接可靠,满足安全、耐久要求,不得空鼓、开裂和脱落。建筑的立面装饰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防。填充墙、女儿墙等非承重墙体应与主体结构连接可靠”。
此外,针对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通知强调,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投标行为,严禁恶意压价、低水平建设。全面实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同时,要加强设计施工质量控制。设计单位应精心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明确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措施。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明确防治的具体做法,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要健全市场和社会监督。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积极探索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推动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发挥社会监督约束作用。
要创新组织管理方式。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大力推广装配式等绿色建造方式。积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组织管理模式,促进建筑、结构、机电设备、装修等各专业协同。
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过程留痕。结合技术要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产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转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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