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300个左右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成立3年以上的职业教育集团,且近3年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上填报信息基本完备的,可以申报参选。
通知从治理结构、资源共建共享、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能力、政府保障以及特色和影响等七方面提出遴选标准,在人才培养方面,要求集团实行校企合作育人,教学内容及时反映产业发展需求、区域特点和时代特色,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过程,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发挥学校和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的有效途径。经过20多年探索实践,全国共建成职业教育集团约1400个,覆盖60%以上的职业学校和近3万家企业。(记者 高靓)
转自: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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