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在这一近日发布的文件中,包括了推动高考综合改革,推进选课走班,要求高校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等内容,并明确各地普通高中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高一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一文件被称为新世纪以来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各地制定新课程实施方案
《意见》提出,课程实施上,各省(区、市)要结合高考综合改革,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2022年前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并将遴选一批新课程培训基地学校和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
课程管理方面,学校要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加强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
此外《意见》提到,要强化体育锻炼,修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评价办法,使学生掌握1至3项体育技能。
减少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
关于教学组织管理,《意见》表示,要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
同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意见》也提到,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引导改进教学。
素质评价作为高招重要参考
《意见》还指出。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等科目合格性考试由省级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技术科目和理化生实验操作纳入省级统一考试。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
高校招生录取考试科目则实行选考,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高校招生改革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意见》称,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结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选考情况,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转自:新京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