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是国家一贯坚持的政策导向。”他强调,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使用,是一举多得的惠民政策。
吕玉刚表示,“小区配套幼儿园是重要的公共教育资源,应该提供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2010年出台的国十条文件当中,当时就已经明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且进行移交,办成公办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也就是说,既要建,还要交,还要办成普惠性幼儿园,这个普惠性幼儿园,既包括公办园,也包括普惠性的民办园。”
“现在做这项工作,实际上是针对过去有一些地方对‘国十条’这条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也就是《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当中提出的存在着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的这四个突出问题来进行治理,实际上是对原有政策的进一步推进落实。”吕玉刚说。
吕玉刚表示,从“国十条”到中发39号文件都一再、一贯强调,国家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并做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从现实的情况看,我们必须调动一切力量,来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统筹各类资源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所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是国家一贯坚持的政策导向。
吕玉刚强调,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使用,是一举多得的惠民政策。“解决小区配套园普惠性使用问题,既可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又可以提高普惠水平,还可以解决送孩子入园远的问题,也就是解决了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问题,这是个一举多得的好政策。在国办下发的《通知》当中特别强调了这个问题。我们要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不动摇,坚持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不动摇,坚持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决心不动摇,也就是这件事情必须要做好,满足老百姓入园的要求,同时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
要做好这项工作,吕玉刚表示,第一是要摸清底数,“因为这跨越了很长的时间,要把底数弄清楚。所以我们这项治理的第一道工序就是以县为单位,对每个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摸排。我们已经制定了一个填报系统,以县为单位,逐一填报这个系统,全面摸排,掌握每个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情况,对每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列个清单,建立台账。在这个基础上,从各地实际出发,‘一园一案’‘一事一议’,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这是第二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园逐区进行整改。在这个过程中,教育部将会同住建部加强对工作的指导,认真分析各地摸排情况、存在的问题,对共性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和指导。”
第二是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按照原来的工作计划要求,4月底前要完成摸排工作。“我们计划在5月份召开一次治理整改的推进会,摸排工作已经完成了,情况已经清楚了,为有针对性地推进整改工作,我们将召开一次推进会,部署各地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之后,还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各地治理整改情况,是不是落实到位了,该整改的是不是整改完了,加大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在这个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对一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要进行约谈、问责,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把好事做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努力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入园的需要。”(郭亚丽)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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