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并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有关情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表示,学前教育法是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依据,行动准绳。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学前教育法,将实施学前教育法与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起来,把近期的重点工作纳入《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牢牢把握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加快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其中,强调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在投入保障方面,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依法建立完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将财政补助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建立起省市县财政补助经费分担机制,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到“预算有科目,拨款有标准,分担有机制,资助有制度”。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严格幼儿园教师资质条件,把好教师入口关,对失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队伍工资待遇,提高教师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加大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转自: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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