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下发2024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3.5万吨、12.7万吨。从具体企业看,仅有中国稀土、北方稀土两家获得第一批指标。
其中,中国稀土获得轻稀土开采指标约3.03万吨,同比增长7.7%;离子型稀土为1.01万吨,同比增长36.4%。北方稀土仍然专注轻稀土,指标约9.46吨,同比增长16.8%。
通知强调,两家稀土集团须按时上报指标执行情况,以及利用进口矿、独居石等各类原料的冶炼分离生产情况;要加快企业内部产品追溯系统建设,不得伪报、瞒报、随意更改数据。另外,要严格遵守资源开发、节约能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按指标组织生产,不断提升技术工艺水平、清洁生产水平、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水平和原材料转化率;严禁采购、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不得开展稀土产品代加工业务;综合利用企业不得采购、加工稀土矿产品;加工利用境外稀土矿产品要严格遵守进出口有关管理规定。(王俪锦)
转自: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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