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消费 守护成长净土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6-03-17





  春风和煦,法治暖阳普照蕲阳大地。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激发消费活力”年度主题,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卷烟消费环境,2026年3月13日,湖北省蕲春县烟草专卖局在大中华购物广场前,组织开展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聚焦核心关切,普法宣传“零距离”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实物对比展示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消费者在购买卷烟时享有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以及经营者应当履行的守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法定义务。

  传授“火眼金睛”,真假鉴别护权益

  “您看,这包真烟的包装印刷清晰、有立体感,拉带头切口平整;而假烟的包装往往色彩暗淡、印刷粗糙,拉带头毛糙不平。”在真假卷烟鉴别展示区,专卖执法人员手持真假卷烟样品,耐心细致地向围观群众传授鉴别技巧。从外包装的印刷工艺、防伪标识,到烟支的滤嘴、烟丝色泽,执法人员逐一对比讲解,让消费者掌握实用的鉴别方法,避免上当受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当前市场上出现的非法生产、销售的“奶茶杯”“可乐罐”等调味电子烟,以及“空烟管”、散装烟丝等非法烟草制品,工作人员也进行了重点警示。他们指出,这些产品往往逃避国家监管,质量安全无保障,有害物质含量可能严重超标,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极大威胁,并明确告知销售此类产品属于违法行为。

  筑牢青春防线,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庄严承诺。活动中,蕲春县烟草专卖局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宣传的重中之重。工作人员向带着孩子的家长详细讲解了吸烟及吸食电子烟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包括影响大脑发育、损害呼吸系统、导致成瘾等。同时,反复强调并解读了法律中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的强制性规定,明确任何经营者都必须严格执行年龄查验制度,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以前只知道不能卖烟给孩子,但具体法律怎么规定、怎么查验不太清楚。今天听你们一讲,心里就有底了,这是法律红线,绝对不能碰。”一位零售户代表在听完讲解后感慨道。活动现场还发放了专门印制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标识,鼓励商户主动张贴在店铺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许多市民表示,这样的普法活动非常“接地气”,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掌握了维权技能,更增强了对烟草专卖制度的理解和支持。“原来买包烟还有这么多学问,以后一定到有证的店里买,发现问题也知道怎么举报了。”市民王先生拿着宣传资料说道。

  此次在大中华购物广场开展的“3·15”普法宣传活动,如同一场及时的法治春雨,滋润了群众心田,播撒了守法种子。展望未来,蕲春县烟草专卖局将继续以法治为纲,以责任为基,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努力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守法经营成为自觉,让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让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更加清朗。(高云龙)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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