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企业扶持政策发布 地方药企将获更多支持


时间:2013-06-07





  日前,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发布会,公布《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未来将通过财税、金融和进出口等相关扶持政策,经过3年努力,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表示,为落实此前14部门发布的《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将再度推出重磅扶持政策,支持一批发展潜力较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并作为骨干企业的建设基础。其中,将主要支持近3年来持续稳定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且具有较好工作基础,并已形成规模效益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使之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据王笑频介绍,本次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共分为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产业、文化和其他等六大类,与中医药相关的中介服务、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企业和项目均可申报。未来将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金融、财税、投资、进出口等领域配套政策措施,重点解决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据了解,目前各地已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将围绕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开展一系列工作,各地相关中医药企业将获得更多扶持。


  其中,甘肃已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省内一批龙头中药企业如独一味、佛慈制药等,都将申报此次骨干企业试点。”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崔庆荣表示,未来将鼓励上述企业通过重组、合资、联营、兼并等方式淘汰规模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逐渐组建企业联盟并形成集群,实现规模化发展。


  据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罗增刚透露,该局已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遴选了第一批共8家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企业,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近期即将公布。其中,北京同仁堂成功入围。未来北京市将在人才培养、多点执业、科研立项多方面给予试点单位政策倾斜与支持。


  罗增刚还表示,针对此次发布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扶持政策,北京市将甄选10家左右的相关企业作为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此外,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还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关于促进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具体的行动计划,近日将签发,以重点通过财税支持等,进一步推动北京市中医药产业发展。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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