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在财政资金、税收优惠、金融、市场开拓、人才培养、就业等8 个方面,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将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自治区将适当增加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规模,对小型微型企业科技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予以优先支持。新疆提出,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发展。至2014 年12 月31 日,对新设立的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下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注册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快评:小有小的好处。
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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